反壟斷敗訴,高通專利授權模式的“生死劫”

反壟斷敗訴,高通專利授權模式的“生死劫”

今年4月,蘋果與高通之間持續了兩年多時間的專利權訴訟戰,最終以雙方的和解而落下帷幕。蘋果也為其挑戰高通的“專利收購模式”的失敗付出了很大的代價:6年的和解協議,47億美元的和解費。

不過,高通的麻煩並未結束。因為目前其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的反壟斷訴訟中遭遇了敗訴。這也意味著高通在智能手機時代取得成功的至關重要的商業模式或將遭遇嚴重打擊。雖然美國上訴法院裁定暫時先不執行對高通的反壟斷判決書。但是,這只是臨時性的,如果高通沒有合適的理由要求延期的話,或者重新扭轉局勢,那麼後果真的很嚴重。

敗訴:高通與美國FTC的首度交鋒

早在2017年1月17日,美國FTC就對高通公司提起了訴訟,指控高通的專利授權政策違反了聯邦法案,構成不正當競爭。也就是在美國FTC對高通發起反壟斷訴訟之後數日,蘋果公司也正式起訴高通,稱其非法利用手機芯片領域的壟斷地位,並要求其退還約10億美元承諾退還的專利使用費。同時,蘋果及其合作伙伴英特爾還成為了美國FTC針對高通反壟斷案的主要證人。

(這裡插一句,之前三星也是韓國FTC及美國FTC起訴高通的主要證人,不過,在去年,高通與三星達成了和解,從而退出了對高通的訴訟。而根據今年法庭中被“無意”洩露的信息顯示,高通去年向三星支付1億美元和解金。)

FTC認為,高通專利授權模式是該公司一系列非法策略的核心,這些策略旨在維持其對手機至關重要芯片的壟斷。FTC還指責高通強迫智能手機制造商支付高額的專利使用費,特別其沒有授權就沒有芯片,以及按整機價格進行收費的模式。

不過,高通則認為,其按照每部手機成本收取最高5%的授權費,無論其是否配備了高通芯片,這是一種用於資助研發的標準做法。高通強調,其在研發方面投入了數十億美元才開發出產品,而這也是價值850億美元專利組合的來源。它還提到了英特爾和聯發科等公司的調制解調器芯片業務作為證據,證明其對授權標準專利的抵制並沒有阻礙競爭。

一直以來,高通在手機芯片的收費方式相當“強硬”,即要想使用高通的芯片就必須先與高通達成專利授權協議,較一大筆“入門費”。而且用了高通專利每一臺設備還需要按照每臺整機成本的5%的比例向高通繳納專利使用費。

根據此前高通向國家發改委提交的解決方案,對於在中國銷售的品牌設備,有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專利許可的,高通將會對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對包括3模LTE-TDD在內的4G設備,如不實施CDMA或WCDMA,則只收取3.5%的許可費。

從手機廠商的角度看,這並不合理,舉例來說,如果一款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機成本為100美元,那麼可能最高需要付給高通5美元,當這款手機增加了鏡頭、內存和存儲等部件成本,從而將售價提升至150美元時,即使新增部件與高通毫無關係,但付給高通的專利費用卻要增至7.5美元。

此外,高通還拒絕向競爭對手授權其被視為手機標準至關重要的專利,這些專利被稱為“標準必要專利”。這也意味著,即使手機廠商採用其他基帶芯片廠商芯片,也必須以按整機收費模式,向高通繳納相應的專利使用費。

這種收費模式也被外界稱之為“高通稅”。正是這種按照整機定價收費的模式,也引發了很多終端廠商的不滿。此前,魅族就曾為此不惜與高通對簿公堂。但最終,還是以魅族妥協與高通和解,達成專利授權協議而告終。

雖然高通在與眾多手機廠商的交鋒當中都取得了勝利,但是在美國FTC的反壟斷訴訟當中卻遭遇了敗訴。

今年5月,美國聖何塞地區法官高蘭惠(Lucy H.Koh)針對美國FTC起訴高通一案作出判決,裁定高通違反反壟斷法,並利用其技術優勢向市場苛求過高的專利授權費用。受此消息影響,高通股價隨即大跌10.86%。

高蘭惠裁定,高通公司必須與客戶重新談判授權協議。它必須以公平的價格將專利(包括5G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比如聯發科、三星、展銳等),而且不能簽署排他性協議,阻止競爭對手也向蘋果等智能手機制造商銷售芯片。除此之外高通還必須接受FTC長達7年的監管。

顯然,這項判決對於高通來說,非常的不利!這將對其賴以成功的專利授權模式造成重創!

暫時的平靜:高通獲准延期執行

在高通遭遇敗訴之後,高通表示抗議,並很快向上級法院提出了上訴,同時提出了對於反壟斷判決暫緩執行的申請。

高通公司表示,按照判決書要求,高通需要和大量的專利授權客戶重新簽署授權協議,但是如果這一訴訟在上訴過程中獲勝,高通將無法和大客戶再一次修改專利授權協議,這將給高通造成損失。

8月23日,位於加州舊金山的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批准了高通的請求,暫緩執行美國聯邦地方法官高蘭惠對高通的反壟斷判決書。

上訴法院允許高通公司暫時繼續目前的商業行為,即無需按照判決書要求和其他智能手機廠商重新談判、簽署專利授權協議。

據悉,在此案的上訴流程中,雙方提交書面法律文件的工作將持續到11月中旬,隨後不久將在第九巡迴法院進行口頭辯論。上訴法院做出最終裁決可能需要幾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也就是說,最快在下個月,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將會就此案進行審理,而最終的裁決可能會在明年公佈。

而這也將對高通公司的商業模式構成重大影響。

美國政府插手

雖然,此前高蘭惠針對美國FTC起訴高通一案作出的判決並不是終審判決,高通也可以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但是並不意味著該判決不具備法律效力。而在高通上訴之後,美國第九巡迴法院很快就通過了暫停執行高通的反壟斷判決書的決定。而這背後,則是來自於美國政府的插手。

資料顯示,今年7月份,美國司法部聯合美國另外兩個聯邦政府機構——美國能源部和國防部的支持意見,要求上訴法庭暫停執行高通的反壟斷判決書。

國防部等機構認為,如果對高通業務進行調整或者限制,可能會影響高美國的電信技術創新能力或技術優勢。

而最新的爆料顯示,在高蘭惠法官公佈她的決定之前,特朗普政府官員要求她不要對高通予以處罰。但是高蘭惠的判決並未受到影響。

而在美國司法部長威廉·巴爾(William Barr)的“領導”下,美司法部駁斥了FTC的觀點,稱高通的商業行為沒有任何反競爭行為。司法部、國防部和能源部還對上訴法院表示,不利於高通的裁決可能會影響到美國的軍事及其能源和核基礎設施。顯然,這是在向即將審理高通壟斷案的上訴法院——美國第九巡迴法院施壓。

最終結果如何?

那麼美國第九巡迴法院最終會對高通反壟斷案做出什麼樣的裁決呢?會推翻高蘭惠法官此前的裁決嗎?在美國政府的插手之下,最終結果如何確實難以預料。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真的執行高蘭惠法官的判決,高通的專利收費模式將遭遇重創,同時對於後續高通在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也將產生很大的影響。

首先,高通必須與客戶重新談判授權協議,降低“過高”的專利授權費,這顯然將直接導致高通專利授權費收入的減少。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4月,高通在公佈了截至3月25日的2018年第2財季財報之後,宣佈對專利授權費用進行下調,將最高的收費的標準按照整機定價400美元做為上限,同時還加入了新的5G專利授權,而而此前上限似乎是500美元!而這也是多年以來,高通全球專利授權收費標準的首次重大調整。

反壟斷敗訴,高通專利授權模式的“生死劫”

▲高通的蜂窩通信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方案向實施包括3GPP Release 15版本及以下各版本5G NR標準的原始設備製造商(OEM)的品牌手機在全球範圍內按以下許可條款進行許可:單獨使用移動網絡核心專利,品牌單模5G手機的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2.275%;以及品牌多模(3G/4G/5G)手機的實際許可費率為銷售價的3.25%。並且整機定價以400美元作為上限。

其次,高蘭惠的判決還要求高通必須以公平的價格將專利(包括5G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而且不能與客戶簽署排他性協議。

也就是說,高通必須要將其專利以合理的價格授權給比如蘋果、三星、華為、展銳、聯發科等競爭對手,而這也意味著,如果三星、華為、展銳、聯發科獲得了高通的專利授權,那麼下游的終端廠商在使用三星、華為、展銳、聯發科的手機通信芯片之後,將無需再向高通繳納專利授權費,更不必按整機定價來向高通繳納專利授權費。此舉將極大削弱高通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

最為簡單的一個例子就是,此前高通與魅族的訴訟。2016年 6 月,高通指控魅族侵犯了其 3G/4G 通信技術專利,將其告上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和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索賠 5.2 億元。然而,魅族此前一直使用的都是聯發科的芯片,從未使用過高通的芯片。而高通之所以能夠向魅族收費,則是因為高通沒有將專利授權給聯發科,也沒有向聯發科去收取專利授權費,因為那樣的收費顯然遠不如直接向終端廠商按整機定價收專利授權費所帶來的收益高。

如果當時聯發科獲得了高通的專利授權,那麼魅族根本無需再向高通交專利授權費,更不需要按整機定價向高通交專利授權費,這無疑將極大的降低成本。當然,聯發科肯定是需要一次性或者按照使用其專利的芯片的出貨量支付對應的專利授權費,會帶來芯片成本的提升,但是也遠低於終端廠商按照產品定價支付的專利授權費。

顯然,如果高通必須將其專利以合理的價格授權給競爭對手,那麼其原有的專利授權模式可能將徹底崩塌。因為如果沿用原來的專利收費模式,那麼用高通芯片的客戶將繼續按整機價格繳納的高昂的專利費,而用其他獲得高通專利授權的芯片廠商的芯片,可能則完全無需按整機價格繳納的高昂的專利費。高通為了維持自身芯片的競爭優勢,必然需要徹底改變收費模式。因為其被禁止與客戶簽訂排他性協議。

除此之外高通還必須接受FTC長達7年的監管,這也意味著高通很難打折扣的去執行判決。

當然,以上只是基於高通上訴仍遭遇敗訴之後分析。但是在美國政府的插手之下,最終結果如何確實難以預料。畢竟之前博通收購高通一案,也是美國政府的突然出手,最終改變了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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