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11月18日14時20分許,代某(男,29歲)騎著電動自行車沿體育路由鼎山大道往濱江大道方向行駛,當車輛行駛至錦繡花園正門處時,與前方行駛的由張某(男,31歲)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追尾,致代某受傷,兩車受損。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從行車記錄儀後攝像頭拍攝到的畫面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

當電動車向前行駛的時候

有位行人從路邊走出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電動車駕駛員代某看到突然走出的行人

立馬就慌了神

電動車也左拐右拐失去了控制

撞上了前方張某駕駛的小型轎車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而此時從路邊走出的行人

在原地駐足觀看了很久

也不知道是被突如其來的事故嚇到了

還是在反思自己的過錯

最後,他默默離開了事故現場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民警勘查了現場之後,判定在該起事故中,代某承擔全部責任,張某無責。

雖然這起事故主要還是由於

電動車駕駛員未仔細觀察路況、

未提前做出避險預判、

以及操作失誤造成的

不知道大家發現沒有

行人是從路邊停著的兩輛車之間走出來的

而這個區域則是旁邊駕車人的視覺盲區

江津城區一電動車為避讓行人追尾小車,車毀人傷,行人負責不?

其實行人所處的位置

距離前後斑馬線都只有100米左右

如果能選擇從斑馬線過馬路

或許這起事故就不會發生

如果迫不得已只能從兩車之間過馬路

還請行人在走出去的時候

一定要先探頭觀察

確保安全後方能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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