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一條安全常識,但行人、非機動車違法上高速公路已成為最易引發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的現象之一。隨著天氣逐漸轉暖,上高速拾荒、穿越高速、戶外驢友高速上搭車等違法行為增多,既對自身生命安全造成危險,也為過往車輛為之躲避而埋下事故隱患。
案例一
3月9日13時許,在高速交警日常監控巡邏過程中發現,在G15瀋海高速往寧波方向1554(寧海收費站附近)有人騎著一輛自行車在應急車道內行駛。
一大隊黃警官火速趕往現場,一位披頭散髮的中年男子騎著一輛自行車慢悠悠的在應急車道上行駛。黃警官在其車後用喇叭高聲呼喊,讓其靠邊停車,該男子完全不予理睬。
通過觀察發現該男子神情淡漠,精神似乎有點恍惚。黃警官果斷處置,將其抱住,與輔警合力將其控制在警車內,將其護送下高速。
在車內的詢問中,黃警官發現該男子精神恍惚,答非所問,一直聲稱要騎車到杭州找媽媽,完全沉靜在自己的世界裡自言自語。
最終,高速交警聯合梅林派出所尋找到了該男子家屬,由家屬將其接送回家。
案例二
4月1日凌晨,高速交警接到過路司機報警,一輛電動車趁收費人員不注意駛上高速公路,正在杭州灣跨海大橋向上海方向行駛。監控中心迅速進行實時監控並前往攔截。
從監控畫面中顯示,該男子在主線上隨意變換車道,從第二車道到匝道,再到應急車道,交警看著電瓶車行駛的軌跡,著實為其捏了一把冷汗。
當該男子被攔截後,他始終沒有認識到自己行為存在的危險之處,並回答說:“我今天是要去上海的,有事情要辦。”寧波到上海,足足130公里 ,且不說電瓶車的電量能否支撐,非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就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後,交警通知了該男子家屬將其帶回,這場愚人節的鬧劇才算告一段落。
高速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是專門供機動車高速行駛的道路,行人和非機動車是不允許進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行人和非機動車所受的損害也往往是最嚴重的一方。因此,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行人與非機動車都不得上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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