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上百人想不开来玉环跳海,其中八成都是这个原因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栋 通讯员 邬立波

今天是“国际反家暴日”。昨天,台州玉环市首届“反家暴”主题宣传沙滩课堂开幕,这是玉环当地首次以“反家暴”为主题展开的宣传活动。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了解到,这次活动吸引了浙江省首支专业海上女子救援巡防队队员到场参加。“家暴已经成为伤害夫妻感情的最致命因素,也是导致自杀案件发生的祸首之一。”这支海上女子救援巡防队每年要面对和规劝上百位到海边寻死的自杀者,他们中有8成都是因为受到家暴伤害。

每年上百人想不开来玉环跳海,其中八成都是这个原因

每年有上百人因“想不开”要来跳海

玉环有一支女子巡防队专劝“跳海人”

台州玉环市的坎门街道是该市的海滨街道,整个街道周围被大海环抱。海景,海风,海鲜……大海咸湿的味道让人沉醉。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因为面朝大海,坎门街道成了玉环当地“自杀”警报最多的地方。坎门派出所民警王璐瑶无奈表示,他们派出所每年接到“跳海自杀”的警报多达上百起。“其中不乏从外面特地赶过来这边跳海的,有些人事后跟我们讲,他们单单过来‘闹自杀’的打车成本可能就高达上百元。”

今年3月8日,一支整合了公安女警、海韵救援队女队员、巾帼志愿者成员的救援巡防队在玉环坎门街道正式成立,这也是全省首支专业海上女子救援巡防队,这支队伍与玉环海韵救援队一同处置各类海上突发险情,守护玉环后沙海域的安全。

“这支女子巡防队的重要作用之一便是劝阻来海边寻短见的人员。

巡防队的队员们都是口才了得的女性,凭借本身的亲和力跟说服力,基本上都能将人劝下来。”王璐瑶指出,尽管每年过来寻死觅活的“跳海人”有不少,但是好在都是有惊无险,最终都被说通了,放弃了自杀念头。

巡防队副队长苏艳芬得知11月24日当天的“反家暴”主题宣传活动,便积极带领队员来参加了。“我们要参加,我们有话说。因为从我们劝下的这么多跳海寻短见的人里头,有80%以上的人都是因为感情问题,而且大多都是和家暴有关。”

女人和男人都可能是家暴的受害者

拳脚相加打伤的不仅是皮肉更是内心

苏艳芬给记者讲了两个近期发生的故事。

今年9月份的一个晚上,大约8点左右,四川女子小萍慢慢往海边走去,轻声抽泣。

巡防人员发现海里有人的时候,海水已经满到了小萍的胸口了。当时大家赶紧跑过去救援,但是小萍拒绝了。“你们不要再过来,否则我就直接钻进海里去了。”巡防人员赶紧停下,并且开始耐心劝说起来。“姑娘,有什么事情我们到岸上聊,大姐好好陪你说说话,给你出出主意,千万不要想不开。”

在巡防人员的安抚下,小萍才平复了一下心情。她向巡防人员哭诉,自己的丈夫原来很疼爱自己,但是现在她发现她丈夫对她没有原来那么耐心和细致了,有时候还会跟她争吵。就在头一天晚上,她丈夫居然动手打了她。“你们不知道我的心有多痛。我感觉我失去了全世界。”

巡防人员规劝了近3个小时,小萍才放弃了自杀念头。“你们知道吗,我是因为嫁给他才去了隔壁城市的。我坐了几个小时车才到这里来的,坎门是我以前打过工的地方。”

另一起案子发生在今年10月,而这一次闹跳海的是一名20几岁的年轻男子。巡防人员发现他时,他坐在礁石上,那晚刚好台风天,手大风影响,巨浪滔天,男子随时可能被浪潮卷走。

巡防人员冒着生命危险,坐到他边上,陪他聊了一个多小时,他才答应跟巡防人员先到安全的地方。

“我老婆老打我,一言不合就打我。她打我倒没事,主要是她下手这么重,我觉得她不爱我了。”男子泪流满面,他表示自己很爱他老婆,但却要忍受被她老婆各种打骂,这让他的内心很受伤。

每年上百人想不开来玉环跳海,其中八成都是这个原因

不要家暴要拥抱

专家支招:你选择沉默就是对家暴的纵容

记者了解到,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家庭暴力中,我国家庭暴力发生率为29.7%-35.7%,受害者多半为妇女,而老人,儿童和男性的比例今年也有所上升。

“很多遭受家暴的家庭成员选择沉默,很多时候都是碍于面子,觉得家丑不可外扬。不少人也会出于维系家庭,为了孩子,所以会忍受配偶对自己施予的家暴。”

玉环市妇联副主席周丹指出,当妇女遭遇家暴时,首先要树立一种意识,即家暴不再是“家丑”,并要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丹建议家暴受害人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向公安机关报警,向相关家庭暴力临时庇护场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另外,遭遇家暴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周丹表示,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同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这表明,国家法律已经对家暴宣战,遭受家暴的受害人应该积极利用起这个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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