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九年半、七年!...城固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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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城固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張豪等18人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

判決結果:

以開設賭場、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判處被告人張豪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35000元。同時分別判處被告人周琦、任瑤、馬康、任佳瑤、魏久堯、陳軍、張晉琿九年六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處25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金。

以聚眾鬥毆罪判處梁輝、張博琳、張康、劉朋、郭兵、周杰、王楹境、張天賜、賈猛五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被告人馬勝林犯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與原犯故意殺人罪未執行完刑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八個月零四天。

該犯罪集團違法所得104000元及作案的工具,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十八年、九年半、七年!...城固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判了!

自2017年3月以來,被告人張某為謀取鉅額利益,糾集被告人周某、任某甲、任某乙、陳某、魏某、張某等人長期開設賭場,為索要高利賭債夥同他人多次實施了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違法犯罪活動,該犯罪集團以張某為首要分子,周某、陳某、魏某、馬某、任某甲、劉某、任某乙、張某為組織成員,為非作歹、欺壓群眾,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影響。

十八年、九年半、七年!...城固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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