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开发商被迫“续命”!购房合同暗藏4个“条款”,别上当

眼看着2019年马上到年底了,开发商的“戏”却越来越足。

比如,破产家数的走高。

截至11月20日,房企破产数量已经高达446家,平均每天就有1.5家房地产企业倒地破产,创下历史记录。

这些开发商,大部分是来自江浙粤的中小公司,规模不大,负债却不少,经营杠杆都非常高,融资稍微一收紧就倒闭。

还有一场房企和中介的“口水战”,吸引了多个业内大佬入场吐槽。

本来房子就不好卖,中介的渠道费却收到了10%,开发商说自己苦不堪言。

最大中介的老总回应:我们的份额本来就不多,现在房子卖不动了就开始挑刺,太没意思。

最关键的,是12月份起,因为交工的压力越来越大,开发商要被迫“续命”了。

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施工体量高达83亿平方米,而2018年施工转竣工的比例为历史最低值,仅为11%。

12月起,开发商被迫“续命”!购房合同暗藏4个“条款”,别上当

假设今年维持去年11%的施工转竣工比例(实际上大概率会高于去年),全年竣工面积同比增速将达到1.4%,而目前增速仅为-8.6%。

也就是说,房企必须要全力施工,才能保证年底能顺利交房,否则就会延迟竣工,业主们一旦群起声讨,破产的压力会越来越大。

但是,保证施工的前提,是现金流充足,是降价促销能带来顺畅的回款。

为了“续命”,难免房企会在合同中暗藏“圈套”。

因此,对购房者来说,12月开始,买房要留意合同中的4个“条款”,别上当。

第一,明确标准交房时的标准。

现在绝大部分在建房源都带有基础装修,有的项目还打出精装修的旗号。

但是,在交工的压力下,一旦开发商手中的现金不足以支撑施工进度,为了赶工期,必然会在装修材料、装修标准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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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今年我一个朋友的房子要开暖气,热力公司直供,到场检查后直接贴出一张通知,说开发商选用的阀门、五金件全部都是非国标,供暖井多处出现漏水。

这就是房企“钻空子”省钱的典型。

因此,12月份买房,要在合同中明确住房交付的标准,外墙、内墙、顶棚、地面、门窗、厨房、卫生间、阳台、电梯包括智能人居系统,都要做到面面俱到。

第二,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时间。

最近几年,很多业主都饱受房产证办理的苦恼。

有的开发商因为没有清盘,迟迟不办产权大证,有的房企因为规划与项目出现偏差,分户证办不下来。

更有甚者,有的小区一直拖着不办证,业主的孩子没办法顺利入学,背着房贷,掏空“六个钱包”买来的房子,没有那个证明自己产权的本子,购房者每时每刻都会处在煎熬之中。

尤其是在房子容易出现延迟交房的风险中,开发商可能在合同中对房产证办理的时间语焉不详,甚至一笔带过,购房者要做到仔细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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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某热点二线城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范本为例,在第十五条中有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XX日内办理房产证,否则就有违约责任,双方再约定具体赔偿措施。

第三,约定公摊面积的具体大小。

公摊面积最近两年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少业内人士都呼吁尽早取消这种计算方法,年初住建部网站还发布《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第二部分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但是,公摊面积的取消毕竟不是一日之功,对购房者来说,要谨防开发商在这上面做文章。

很多购房合同中,关于公摊面积的数字,都是以百分比直接略过,后期容易引发很多问题,比如测绘公司量的面积不一致,房产证上备案的建筑面积,与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的不一致,由此造成房屋转手困难。

更何况,公摊面积的大小,实际上属于购房者需要真金白银买来的隐性面积,一定要搞清楚有多少,免得部分开发商在合同里“暗中多占”。

第四,协商好退房的责任划分。

12月起,开发商被迫“续命”!购房合同暗藏4个“条款”,别上当

虽然房企现在嘴上说得漂亮,为了回款放低姿态,置业顾问什么条件都敢往外承诺。

但是,房子毕竟还没有竣工,谁也不知道验收时是什么情况,毕竟样板间和实际房屋的差异非常大。

此时,购房者可以提出一些条件,留意合同中是否有退房责任的划分。

比如,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相差超过3%、房屋主体质量出现问题、开发商私自变更小区规划、非买房人自身原因导致银行贷款失败、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者迟迟不为买房人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等原因。

买房这件事正变得越来越难,不光是因为房价高涨带来的负债升高,更有选地段、配套、物业、楼层的奔波之苦,说到底,购房合同中多留意以上几个条款,也是为了自己买房多个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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