廳官退休6年後落馬:“硬漢”對黑惡勢力頭目多次縱容妥協

撰文|劉藝龍
11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披露了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協原副巡視員霍建設的違紀細節:

不敢對黑惡勢力說“不”;

在自己管轄的一畝三分地肆意弄權斂財;

違規決定置換土地152畝、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000多畝、返還土地出讓金2000多萬元,合計造成國家經濟利益損失1.5億多元。

1997年至2014年間,霍建設利用擔任豐鎮市副市長、集寧市(後改為集寧區)市長、豐鎮市委書記、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數十名請託人送予的鉅額財物。

霍建設落馬時已退休近6年,“整天提心吊膽,半夜想起出一身冷汗”,但還是覺得“自己已退休多年,估計沒事了”,霍建設在懺悔書中寫道。

掃黑除惡督導組走後落馬

廳官退休6年後落馬:“硬漢”對黑惡勢力頭目多次縱容妥協

霍建設

公開資料顯示,霍建設1953年11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大學學歷,其仕途一直未離開烏蘭察布市。他早年在內蒙古自治區103地質隊當過工人,後任烏蘭察布盟下屬縣級市豐鎮市交通局副局長、局長。

1994年1月,霍建設出任豐鎮市委常委、副市長,4年後,他被任命為興和縣委副書記、縣長。2001年2月,他擔任集寧區委副書記,區長。2002年11月,霍建設重回豐鎮市出任市委書記。2003年12月,烏蘭察布盟正式撤盟設市,4個月後,他兼任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

2009年1月,霍建設卸任豐鎮市委書記。2013年1月,他被任命為烏蘭察布市政協副巡視員,同年11月,霍建設退休。

觀海解局注意到,今年5月31日至6月30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督導進駐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為期1個月的掃黑除惡督導工作。

7月27日,退休近6年的霍建設被查。10月21日,他被開除黨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他的通報指出,其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收受他人財物;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禮金,經商辦企業,佔用原下屬單位車輛,干預插手建設工程項目;徇私舞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生活作風腐化,造成不良影響;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最新的消息是,今年11月,霍建設被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霍建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霍建設退休後,利用其親屬擔任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巨大。

對黑惡勢力多次妥協

為人硬氣、作風雷厲風行,曾是不少幹部群眾對霍建設的印象。霍建設就是這麼一個不少人公認的強人、硬漢,面對黑惡勢力卻是一次次縱容、妥協。

廳官退休6年後落馬:“硬漢”對黑惡勢力頭目多次縱容妥協

趙利平

與霍建設從小在一個大院長大的趙利平綽號豬三,是當地遠近聞名的黑惡勢力頭目,時常打架鬥毆、欺行霸市,勞過教、服過刑,被拘留更是家常便飯。

2004年,趙利平在豐鎮市客運中心院內一塊空地,與他人合作建起一個加油站,並通過偽造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用地許可證等方式辦理了成品油經營許可手續。因距離周邊居民樓和客運中心候車室較近,存在安全隱患,附近居民多次舉報。

時任豐鎮市委書記的霍建設帶領相關部門人員到現場視察後也覺得詫異:“怎麼能在這個地方開加油站,這不是安了一顆定時炸彈嗎?”便當場責令不準開業。然而,趙利平通過協調,起初不同意開業的霍建設,權衡之下最後還是同意了。

“他寄希望於趙利平有了事兒幹,也許會安分一些。”有關審查調查人員說道。

但妥協換來的不是滿足,而是得寸進尺。時隔不久,豐鎮市啟動兩個重點項目——京隆電廠三期和富邦醫院建設。項目建設需要徵地,趙利平覺得來錢的機會到了,於是他安排偽造林權證、租地協議,以項目佔有其林地和煤場為名,向霍建設提出要求:要麼給鉅額補償,要麼置換一處好地塊,並表示“如果他不滿意,項目別想順利啟動”。

霍建設明知趙利平想借機斂財,但為了上項目出政績,他又一次選擇妥協,要求有關部門在新區繁華地段為趙利平安排兩塊建設用地。

就這樣,幾年時間,趙利平等人便由惡勢力犯罪團伙逐漸發展成為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越發囂張跋扈。

2007年11月,趙利平持虛假宅基地手續強行入股豐鎮某小區建設項目。在未與原址住戶達成拆遷補償協議的情況下,趙利平僱傭社會閒散人員,使用暴力手段強拆。

而因霍建設不敢對黑惡勢力說“不”,豐鎮其他黑惡勢力也得到不同程度發展。

前不久,烏蘭察布市打掉了豐鎮三個黑惡勢力團伙,趙利平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9名主要成員相繼落網。

肆意弄權斂財

據此次《中國紀檢監察報》介紹,學生時代的霍建設陽光、上進。然而,隨著職務的晉升,霍建設逐漸放鬆了警惕。特別是在2004年4月,霍建設被提拔為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兼豐鎮市委書記,官至副廳級後,他在自己管轄的一畝三分地肆意弄權斂財。

“霍建設每天在辦公室的時間不足兩個小時,管理靠遙控。”其同事們介紹說。

作為一名黨委書記,霍建設並沒有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黨建上,而是盯在了“招商”領域。用其同事的話說,他的“大部分時間不是在招商,就是在招商的路上”。

“之所以如此,在於他看準了招商能給他帶來的利益。”審查調查人員表示,領導謀私利、商人找靠山,二者互為依附,形成了一種不正常的政商關係。

2006年至2008年,商人趙某某以個人及其妻子名義,先後在豐鎮拿下近千畝土地,用於投資辦廠和房地產開發,獲取鉅額經濟利益,造成國家財產損失3000餘萬元。

不僅如此,霍建設還以假工程、扶持高科技企業發展為由,違規向趙某某及其妻子的公司返還土地出讓金2000多萬元。作為回報,趙某某幫助霍建設交房款、買傢俱、搞裝修、送錢送物。霍建設來者不拒、悉數笑納。

霍建設引進商人常某某後,將豐鎮市舊黨政大樓出售給常某某改造成酒店經營。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常某某因資金不足向霍建設“求助”,霍建設兩次為常某某的酒店項目注入國有資金2000萬元。知恩圖報的常某某送給霍建設北京房產一套及大額現金、物品。

後來,常某某又看中了豐鎮市新黨政大樓西側一塊空地,提出低價購買建設高檔酒店,霍建設當即表示同意,並主持召開會議決定以每畝2萬元的價格出讓給常某某公司。常某某未按約定進行開發,閒置4年後高價出售。

值得一說的是,僅2003年5月至2008年10月五年間,霍建設就違規決定置換土地152畝、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3000多畝、返還土地出讓金2000多萬元,合計造成國家經濟利益損失1.5億多元。

資料 | 中國紀檢監察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 內蒙古紀委監委官網 新華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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