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保定市曲阳县崔古庄村一名九岁女童上学途中被恶犬撕咬身亡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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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遇害女童爷爷的描述,11月21日上午7时许,孩子母亲送她去上学。因家中无人照看,便只将孩子送至离家约50米的田埂处。“看了一下就(转身)回去了”。当时孩子只需穿过田野的小路,再走两三百米,就到小学了。当其走到在田野中间的小路交叉口时被两只犬只扑倒,并被拖行至50米外的道路中间。事发后有学生跑至学校求救,玲玲的姐姐营救未果赶往家中求助。
一名目击村民回忆,其事发后赶到现场,未见到伤人犬只。犬只主人赶来将女童抱起,之后女童家人赶到,将孩子送医。“后来我又叫了一个人,三个人过去把狗关在笼子里了”。
据悉,事发后,当地针对犬只问题召开了相关会议。崔古庄村支书表示,“不准养大型犬,尤其不能散养,如果发现将立即采取措施捕杀,目前正在研究相关细则。”
时代封面(微信ID:shidaifengmian)了解到,相关的善后事宜,女童家属已与犬只主人达成私了协议。
遇害女童家属表示,11月25日已经收到了犬只主人赔偿的50万元,决定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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