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到底是幹什麼的?

1.什麼是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是受銀監會監管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

根據《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八條,設立信託公司,必須具備符合銀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的股東。信託公司的股東必須是“境內非金融機構、境內金融機構、境外金融機構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

此外,根據該辦法的規定,信託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是3億元人民幣,並且不得分期繳納,必須以貨幣一次性付清。信託牌照是銀監會通過審核合格後發放的,信託公司必須要有信託牌照才能發放產品。因此,信託公司背景雄厚,牌照稀缺,平臺可靠。

信託公司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信託公司依據信託合同約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2.什麼是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

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是指由信託公司發行的,收益率和期限固定的信託產品。融資方通過信託公司向投資者募集資金,並通過將資產(股權)抵押(質押)給信託公司、以及第三方擔保等措施,保證到期歸還本金及收益。

信託產品的架構 :

委託人:是信託的投資者。

受託人:通常指發行信託的信託公司。

受益人:由於現階段我國信託產品都是自益信託,投資者本身就是受益人。

擔保人:受託人將信託資金投資於某一項目時,都需要第三方對此次投資的收益做擔保,對這個項目附有連帶責任,該第三方就是擔保人。一般來說,擔保人可以是公司企業也可以是自然人,可以為項目發起者的母公司,實際控制人,也可以是專門的第三方擔保機構,等等。

抵押、質押:保人在對投資項目擔保時,會將其持有的股權、債權抵押、質押給受託人,抵押物、質押物的變現價值必須大於受託人的投資額和預期收益額,如果投資項目失敗,受託人可以將抵押、質押物變現以保證收益。

3.哪些投資人適合購買信託產品?

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的特點:

(1) 收益固定、保本保息、穩健安全;

(2) 年化收益率一般高於銀行定存數倍;

(3) 期限明確,便於資金使用安排;

(4) 合法合規,僅對合格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私募發行。

固定收益類信託產品的投資人:

(1) 風險/收益偏好介於存款和股票基金之間;

(2) 厭惡股票風險,目前主要以存款為主的客戶;

(3) 感覺存款收益太低的客戶;

(4) 至少進行一年以上投資;

(5) 可投資資金量在100萬元以上。

4.信託產品和銀行理財的區別?

信託到底是幹什麼的?

5.信託產品如何保證資金安全?

信託資金是較安全的,第一,設立信託產品時資金進入托管銀行的專一的信託賬戶,信託資金不會與其他資金混合;第二,信託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受益權相分離,信託資金只能按信託合同進行調用,即使信託公司出現破產,信託財產還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託公司繼續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信託財產的獨立與安全;第三,信託公司會將信託產品發行和運行狀況定期到銀監會備案,信託資金的募集和兌付是銀監會重要的監管要點。

6.信託產品是怎麼控制風險的?

根據不同的產品有不同的風險控制措施,主要有:抵押、質押、擔保和結構化設計等 。有的產品只採用一種風控措施,有的產品同時採用多種風控措施。

(1) 抵押或質押:融資方將其動產或不動產(房產、股權等)抵押或質押給信託公司,若融資方無法按期支付信託產品的本金及收益,信託公司可以拍賣抵押或質押物,以保障投資人的利益;

(2) 擔保:對於沒有抵押(或質押)或者抵押率比較高的,信託公司往往會要求融資方對信託財產提供相應的擔保。比如,擔保公司擔保、第三方擔保(融資方的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公司法人無限連帶擔保等;

(3) 結構化設計:所謂結構化設計就是將信託收益權進行分層配置,購買優先級的投資者享有優先收益權,購買次級和劣後級的投資者享有劣後收益權。在固定收益類信託理財產品中,劣後級投資一般由融資方投資,信託期滿後,投資收益在優先保證優先級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及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全部歸劣後級受益人;若出現投資風險,也先由劣後級投資者承擔;

以房地產信託為例:房地產信託貸款,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土地或現房抵押,保證擔保;房地產股權投資,風險控制措施一般為信託持股,股權質押,派駐人員,監控資金,回購安排等。

7.信託產品分為哪幾類?

7.信託產品分為哪幾類?

按照資金投放性質劃分,信託產品主要可分為貸款類、股權投資類、權益投資類、組合投資類。

貸款類信託:以向融資企業發放貸款的方式來完成的。貸款作為一種傳統業務,業務流程相對簡單,風險控制方法比較成熟,所以信託公司在展業初期,選擇這種方式進入市場、樹立公司品牌也就順理成章了。

股權投資信託:股權投資信託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即委託人)基於對信託公司(即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資金或財產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為原則、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對項目公司進行的股權投資。股權投資信託的優勢是委託人不必以自己的身份出現在項目公司的股東名單上,而由受託人代為出面和管理。股權投資信託適應了那些想獲取高回報而願承擔投資風險類型的投資者的需要,同時也特別適合籌集回報率穩定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資金,尤其是長期資金。

債權投資信託:以金融企業及其他具有大金額債權的企業作為委託人,以委託人難以或無暇收回的大金額債權作為信託標的的一種信託業務。它通過受託人的專業管理和運作,實現信託資產的盤活和變現,力爭信託資產最大限度地保值增值。

組合投資信託:是將上述投資方式結合起來,部分資金以發放貸款的形式完成,部分資金投資於企業的股權或債權。

8.信託產品主要投資於哪些領域?

信託產品一般投資於基礎設施,房地產,工商企業等。組合投資類信託還會投資於低風險的債券市場、貨幣市場等。

9.信託產品有投資門檻嗎?

信託產品僅對合格的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私募發行,不在公開場合發售,也沒有公開的推廣,其起點金額較高,每份投資一般不少於100萬元,且300萬元以下的投資者不能超過50名。

10.信託產品有投資期限嗎?

信託產品投資期限一般為1-3年,常見的是一年期和兩年期,較適合通過中長期投資獲得穩定收益的投資者。在信託存續期間,信託是不能贖回的,只能在信託存續期到期後獲得信託本金和收益。

11.信託文件有些啥

投資信託產品,投資者必然要接觸到各種信託計劃的文件,比如信託計劃說明書、信託合同等。尤其是信託計劃說明書和信託合同,對於投資者來說,裡面包括的內容最為重要。

完整的信託計劃文件應當包含認購風險申明書、信託計劃說明書、信託合同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其中,信託計劃說明書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信託公司的基本情況; 信託計劃的名稱及主要內容; 信託合同的內容摘要; 信託計劃的推介日期、期限和信託單位價格; 信託計劃的推介機構名稱; 信託經理人員名單、履歷; 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風險警示內容;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內容。

而一份信託合同裡還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信託目的;(2)受託人、保管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3)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4)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5)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6)信託利益的計算、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7)信託財產稅費的承擔、其他費用的核算及支付方法;(8)受託人報酬計算方法、支付期間及方法;(9)信託終止時信託財產的歸屬及分配方式;(10)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11)受益人大會召集、議事及表決的程序和規則;(12)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13)風險揭示;(14)信託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方式;(15)信託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有了這些內容才是比較正規完善的信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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