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檢察長出庭公訴黃某某等16人涉黑案


沙洋:檢察長出庭公訴黃某某等16人涉黑案

庭審現場

近日,由沙洋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黃某某等16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搶劫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一案在沙洋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 1997年,被告人黃某某與被告人曾某某、張某某(另案處理)等人開始在屈家嶺地區混社會。1997年底至2001年,黃某某見開設賭場來錢快,便帶著被告人吳某某、彭某某、曾某某、張某某等人在屈家嶺地區開設賭場。期間,因幫朋友出頭,黃某某夥同曾平華、張某某、吳某某、彭某某等人,與當時在屈家嶺地區混社會的毛某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屈家嶺集貿市場聚眾鬥毆。憑藉黃某某在屈家嶺地區打出的名氣,被告人黎某、黎某某等在此期間也加入黃某某團伙。2001年至2004年,黃某某利用其開設賭場獲取的非法利潤,在武漢與他人合夥經商,期間屈家嶺賭場交由吳某某幫忙打理。2003年,黃某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2004年3月,黃某某刑滿釋放後回到屈家嶺,網羅上述人員及被告人施某、李某、夏某等多人,逐步形成了以其為首的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為維護其非法利益,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故意傷害、搶劫、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槍支、賭博、開設賭場、強迫交易、串通投標、妨害公務、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活動以及毆打他人、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等違法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群眾,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立案偵查後,沙洋縣檢察院迅速成立了辦理黃某某涉黑案件專班,第一時間派員介入引導偵查機關取證。移送審查起訴後,高度重視案件辦理,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卷宗進行審查,核實相關證據。為確保全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該院緊緊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徵審查證據,並引導偵查機關進一步補充偵查、蒐集證據材料,為順利依法提起公訴奠定了堅實基礎。承辦人到看守所多次進行司法說理,就量刑和法院及辯護人多次進行溝通,最終該案除黃某某外,其餘15人都在起訴前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檢察長趙龍多次多角度對黃登峰釋法說理,最終黃某某在開庭前也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為了達到良好的庭審效果,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龍帶領7人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在50萬字的審查報告基礎上,精心製作了1700多頁媒體示證PPT、數十萬字的庭審答辯提綱及出庭預案,向法官、辯護律師、被告人及旁聽群眾客觀、形象地展示證據和相關材料。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長達71頁的起訴書、出示108冊證據卷宗指控犯罪、光盤500多張,對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事實進行了邏輯嚴密、脈絡清晰地論證。在舉證質證環節,通過PPT系統展示了物證照片、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等各類證據。庭審辯論階段,公訴人從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認定、本案的社會危害性等方面發表了公訴意見,逐一闡述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在答辯環節,公訴人圍繞爭議焦點,結合事實證據和法律適用,對被告人和辯護人的觀點逐一進行了有理、有據、有力答辯。

被告人最後陳述階段,16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認罰,多名被告人聲淚俱下深深懺悔,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庭審中,部分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被告人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因該案重大複雜,法院將在庭審結束後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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