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奇帆:數字平臺不能違反金融規則,與金融機構合作互補是方向

“數字平臺可以自己搞金融,但不要違反金融的遊戲規則。”12月1日,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黃奇帆在出席2019第一財經金融科技峰會時強調。

黃奇帆表示,必須承認,數字化平臺具有顛覆性的功能,可以基於數據的優勢和“五全”的特點從事金融活動,去申請金融牌照,但平臺要有充足的資本金,不能盲目在互聯網上高息攬儲,也不能亂放貸款、放高利貸,“不然最後一定闖大禍,就是P2P。”

近年來,關於金融科技、互聯網金融、P2P的探討不絕於耳。伴隨著互聯網金融整治活動推進,話題亦不斷翻新。

黃奇帆指出,目前中國有約100家互聯網金融企業,貸款餘額1萬億元左右,這些機構總體發展還是合理的。“是不是值得讓網絡貸款公司茁壯成長,讓它的1萬億變成10萬億?”對於這種發展勢頭,他認為是不合時宜的。在他看來,最合適的做法是數字化平臺和傳統金融機構合作,形成強強互聯,優優互補。

在談到具體原因時,黃奇帆解釋道,數字化平臺最突出的是“五全”信息形成系統,即全空間泛在的信息、全流程持續的信息、全社會場景的信息、全智能解析分析、全價值鏈疊加的信息。與之相對應,傳統金融機構又有自身的信息和基因——信用、槓桿、風險“三位一體”的管控。他認為,兩者有著不同的基因,不能因為數字化平臺就忽略金融的基因,也不能因為有金融的基因就認為數字化平臺無足輕重,所以首先要承認這是兩個不同概念的組合。

其次,一個數字化平臺可能掌握一個行業、一個產業、一萬億甚至更多的客戶信用資料,如果全部由其自身來提供金融服務,會面臨資本金不足或槓桿率過高的問題,所以需要更多的合規資金來源。黃奇帆以螞蟻螞蟻金服為例談道,9月底,其已與100多家商業銀行及近百家保險公司形成深度合作。對於資本密集型的銀行來說,只要有客戶資源,目前這些數字化平臺上的合理客戶需求大抵還是可以滿足的。

另外,數字化平臺形成了萬億級的客戶資料,是商業銀行很難企及的。但這些資料需要經過一定分析才能作為發放貸款的憑據,這是商業銀行相對擅長的,商業銀行也應該對聯合放貸中的風險有嚴格控制。

考慮到商業銀行資金成本具有極強的比較優勢、監管的便利性、老百姓的消費習慣等因素,“數字化平臺和金融機構的合作是最合理的康莊大道,這種強強互補、資源優化配置,是今後發展最合理的方向。”黃奇帆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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