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掩蓋不住罪惡——寧縣“8·31”交通肇事逃逸案偵破紀實

8 月 31 日晚,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管理調度指揮中心值班民警集中 精力視頻巡查縣域道路車輛通行狀況,實時指揮調度警力,疏導交通堵點。22 時 07 分,一聲清脆的電話鈴聲打破了寂靜,來電顯示為“110”:一過路人報警,寧縣春榮鎮王臺村路段,有一行人躺在路邊,受傷嚴重,疑似交通事故,請出警處置。

連夜展開走訪調查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後,寧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勘查處置。

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路面上俯臥一名男性傷者,生命體徵非常微弱,經到達現場的120醫護人員確認,傷者已經死亡。

案件性質升級。民警一邊保護現場,一邊展開現場勘查。

民警發現,路面上唯有男性死者屍體和頭部位置僅有的一灘血跡及小面積的軟體擦劃印痕,並沒有車輛制動印痕,也無車輛撒落的碎片、漆皮,是否為交通事故所致,一時難以確定。

連夜的走訪也未獲得任何有價值的線索,案件顯得撲朔迷離。

縱深擴大排查線索

9月1日10時,事故案情分析會召開,對案件偵破工作作出部署:成立“8·31”專案組,集中警力全力偵查;啟動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偵破預案,圍繞現場擴大排查走訪範圍,尋求線索;抓住視頻監控不放鬆,仔細排查過往車輛,不放過任何可疑車輛。

為儘快偵破案件,事故中隊抽調精兵強將,兵分三路開展偵破工作:一組走訪調查,摸排線索;二組排查並調取民間視頻監控;三組分析研判監控資料,檢驗過往車輛和屍體。

經過5天緊張的偵查,仍未發現任何線索,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成功告破

儘管案件的偵破困難重重,但民警始終沒有放棄。

9月8日10時,視頻資料分析組發現一輛甘MP8*51號白色小轎車在城北河卡口活動頻繁,但該車9月1日至6日在全市卡口未出現。這一異常引起民警的懷疑。

9月8日15時許,排查修理廠的民警報告消息,在一家修理廠發現一個被更換的白色小轎車前保險槓上有甘MP8*51字樣拓印。

為了快速破案,大隊增派警力前往修理廠,對修理廠老闆趙某依法詢問。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趙某交代了其修理甘MP8*51號白色小轎車的全過程,並交代了車主史某告訴其車輛致損的原因是碰撞行人後形成的,也交代了史某駕車逃逸讓其保密的事實。

案情逐漸清晰了。為了不打草驚蛇,民警在修理廠找到車輛更換的前風擋玻璃、右前大燈、右後視鏡,及時固定證據並提取。

隨後,民警迅即行動,在去縣城的路上將史某車輛成功攔截。經審訊,史某對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史某供述,事發當日,他駕車沿寧九金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94Km+900m處時,將前方一男子撞倒,致其當場死亡,隨後,他駕車逃逸,行駛到寧縣縣城附近時,考慮到有攝像頭,他原地掉頭,駕車原路返回到距離肇事現場約100米處觀察後,看到現場有人,遂駕車從小路駛上春榮街道附近,後深夜將車開回了家中。

至此,在民警歷時8天的不懈努力下,“8·31”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史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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