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随意透支信誉 小心招惹上大麻烦

张某和李某是好友,李某因资金紧张故向张某借其信用卡消费使用,分别于2017年11月和2018年4月向其借用信用卡消费使用,累计欠款40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将李某诉至法院。近日,通州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李某表示该借款并非用于自己开销,背后的实际借款人是案外人赵某,当初赵某以资金周转不开、手头拮据为由向李某借钱。由于被告张某无现金出借又不想驳了朋友的面子,遂找到同事张某帮忙。当初基于朋友间的信任,原告张某才同意将自己的信用卡借给被告李某使用。借卡前期案外人赵某定期履行了还款义务,后因入不敷出无力承担才造成多期逾期。

本案系一起连环借用信用卡纠纷,张某是基于对李某的信任出借信用卡,并不知道张某转借的情况,而被告李某面对张某的起诉也很无奈,其认可自己向原告张某借款的事实,但其认为自己是好心帮忙,实际借款人是赵某,应由赵某予以偿还。本院认为,公民之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张某与李某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内容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李某应依约偿还借款。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私下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信用卡具有人身依附性,持卡人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一旦借款人未偿还,出借人以自己未实际消费为由的抗辩意见在法律上无法得到支持,出借人除了需要偿还逾期借款外还面临着追偿难甚至为他人恶意透支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因此,提醒大家出借有风险,借卡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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