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执行不满 广西河池一被执行人竟搬6万枚硬币到法院

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发生了令人咋舌的一幕,一位被执行人因对申请人心存不满,用6万枚一角钱硬币缴纳执行款。12月2日,金城江法院官方微信通报案件详情。


因对执行不满 广西河池一被执行人竟搬6万枚硬币到法院

据介绍,这起执行案件源于一起单方面终止合同产生的费用纠纷 。2017年7月,被执行人莫某因装修门面与申请人广西某装饰设计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按莫某要求,A公司对其门面进行了测量、设计等,产生设计费和劳务费共计6000元。后莫某单方面终止合同,装修搁置,但莫某同意支付A公司产生的相关费用。但后来,莫某以合同未履行、未知有设计费等为由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遂双方产生费用纠纷。


因对执行不满 广西河池一被执行人竟搬6万枚硬币到法院

公司经多次催讨无果,于2018年10月9日向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莫某提起诉讼,要求莫某支付设计费和劳务费共计6000元。

经审理查明,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合同是因为莫某单方面终止而没有继续履行,A公司因合同产生的相关损失应由莫某承担。2018年12月19日,法院依法判决莫某赔偿A公司损失6000元。


因对执行不满 广西河池一被执行人竟搬6万枚硬币到法院

在法院判决后莫某一直没有履行,A公司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年11月28日,办案法官电话通知莫某履行付款义务,莫某随即答应。但由于对A公司心存不满,莫某当天携带了6万枚1角钱硬币到金城江法院财务室,并要求法官打电话通知A公司前来亲自清点硬币。

办案法官看出了莫某的不满情绪,先对其进行了安抚,待其情绪平静后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办案法官告知莫某,其这样的行为既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又浪费了司法资源,还是按照正常的程序去银行缴纳执行款为好。

经过法官的劝解,莫某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所不妥,便表示次日会去银行按照程序缴纳执行款。据了解,莫某已缴纳执行款6000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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