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位”工作法,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近年来,株洲市石峰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规范信访案件办理,积极推行“四到位”工作法,规范办理信访案件,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01 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将依法制定的《刑事申诉受理须知》、《民事诉讼监督须知》、《控告举报事项须知》的制度张贴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制度墙上,就检察机关受理信访案件的范围、条件、需交材料等信访应知内容一次性告知来访群众,减少人民群众因提交各类材料而反复奔波的劳碌之苦。

02 案件办理规范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坚持“受理、办理、管理相分离”的原则,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准确把握审查受理范围、条件、程序和办理期限。对符合条件的,控申部门依法受理,及时录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依法导入业务部门办理,并确定责任人;同时,建立来信办理台账,逐月进行清理,根据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催办。办理情况同时接受案件管理部门监督,压实办案人员司法责任,确保群众信访依法及时处理,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03 信访事项“件件回复”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深入贯彻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重要指示精神,制定《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信访答复工作办法》,要求对所有来信来访案件,除地址不明无法联系等情况外,七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对受理后依法导入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三个月内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答复。三个月内无法办结的,逐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人办理进展情况,直到答复办理结果为止,确保信访人能够及时了解案件办理情况。今年8月份该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已对25件信访案件发出书面告知函,答复率达100%。

04 疑难问题解惑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进行释法析理工作,对认定事实的依据进行系统阐述,对不能认定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让信访人充分了解检察机关作出该项处理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同时,对信访事项复杂、矛盾突出、信访人疑问较多的案件,综合运用联合接访、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律师参与化解等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疑解惑,增强说服力,提高公信力,让信访人从内心上信服处理结果,达到真正息诉罢访的效果。

(株洲市检察院、株洲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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