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男子酒後駕車墜崖身亡,家屬把同桌人都告了,法院這樣判

俗話說:“無酒不成席”。請客吃飯喝點小酒那是很正常的事兒。殊不知,一旦喝酒喝出意外,不僅害人害己,還有可能惹上官司。

桂林一男子酒后驾车坠崖身亡,家属把同桌人都告了,法院这样判

今年4月24日,老楊兩次打電話邀請老懞上龍勝鎮白竹山。當天老懞駕駛三輪摩托車來到白竹山老蔡家,老楊、老蔡、老懞三人開始喝酒聊天。

桂林一男子酒后驾车坠崖身亡,家属把同桌人都告了,法院这样判

當天下午,老懞開車離去,但第二天,老懞妻子卻說老懞已宿夜未歸。意識到出事的眾人開始四處尋找,最終,在白竹山一處山崖下找到了老懞的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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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交警部門認定,老懞系醉酒後駕駛三輪摩托車操作不當,翻下山崖,造成自身死亡,其本人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鑑定,在事故現場提取的老懞血液酒精含量為296.38mg/100ml

屬醉酒狀態。

桂林一男子酒后驾车坠崖身亡,家属把同桌人都告了,法院这样判

老懞今年48歲,是家中的頂樑柱。其身亡後,其妻子與兒女認為老懞的死亡與當日飲酒存在因果關係,遂將事發當天兩名同飲者訴至龍勝法院。稱老楊、老蔡當天多次勸酒,對老懞酒後翻車身亡存在重大過錯,應對老懞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40%的責任

桂林一男子酒后驾车坠崖身亡,家属把同桌人都告了,法院这样判

二被告辯稱,當日並非喝酒性質的邀約,只是臨時起意喝兩杯,三人在飲酒期間也沒有任何強制性勸酒行為

二被告還認為,老懞對飲酒過度引起的後果應有充分的認識,且飯後不打招呼自行離去,其應對自己翻車身亡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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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二被告作為共同飲酒人,放任醉酒的蒙某某開車下山,二被告的不作為與老懞醉酒後開車翻車身亡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

楊某某承擔10%的賠償責任蔡某某承擔3%的賠償責任。一審判決後,原告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訴。

擴散提醒身邊喜歡喝酒勸酒的朋友

勸酒時應適可而止!

酒駕更是千萬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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