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縣這12人聚眾賭博被“全鍋端”,老闆娘提供場所被拘10天

齊魯網·閃電新聞12月3日訊 近日,莘縣公安局燕塔派出所接110指揮中心指令稱:莘縣新華路老交警大隊南100米路西,有人聚眾賭博!

聊城莘县这12人聚众赌博被“全锅端”,老板娘提供场所被拘10天

接警後,燕塔派出所值班民警與輔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正在參與賭博的蔣某琴等12人當場抓獲,並查獲賭具三宗及全部賭資。

據瞭解,該起參賭人員以“每人發放十張撲克牌作為籌碼,約定價值400元,待一圈打完後再通過現金或微信轉賬結賬”的形式進行兌現,提供場所並參與賭博的老闆娘蔣某芹每次每人抽取10元提成。

聊城莘县这12人聚众赌博被“全锅端”,老板娘提供场所被拘10天

因民警查處時賭局剛開始,未進行實質的賭資結算,現場查獲賭資較小。根據有關規定,蔣某芹因為賭博提供條件,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1000元,其他參賭的違法行為人被分別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

目前,違法行為人蔣某芹已被送至莘縣拘留所依法行政拘留。

附:法律知識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因此。聚眾賭博被查獲後,公安機關就會依據上述法律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構成犯罪則追究刑事責任。

閃電新聞記者 左新新聊城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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