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工地“廢品” 買賣雙方被批捕

收購工地“廢品”   買賣雙方被批捕

2019年10月8日,江某甲邀約江某乙及白某某到獨山縣基長鎮的工地上幫其運吊貨物,並承諾之後給予報酬。

2019年10月9日凌晨,江某乙駕駛一輛貨車到達獨山縣基長鎮修高鐵的工地上路邊與江某甲碰面,隨之白某某駕駛一輛吊車也到達地點與江某甲碰面,後江某乙和白某某得知江某甲是讓其來偷運工地上打樁使用的衝擊鑽鑽頭,兩人心存僥倖,覺得有利可圖,便與江某甲重新協商幫其偷運衝擊鑽鑽頭的酬勞,達成協議後兩人將吊車、貨車開進工地,三人陸續將工地上的5個衝擊鑽吊到貨車上返回三都縣城。江某甲以2000元一噸的價格約26噸的衝擊鑽賣給廢舊收購廠老闆陳某某,總共獲利52000餘元,三人進行分贓。案發後江某甲在逃。

獨山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江某乙、白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決定以盜竊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江某乙、白某某。廢舊收購廠老闆陳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決定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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