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3.15億!襄陽保康一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宣判

12月3日,襄陽市保康縣公安局對外發布消息稱,該縣保龍溫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日前一審作出判決,馮某強、趙某文等5名主犯均獲九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這是保康縣史上最大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涉案金額達3.15億元。

  據瞭解,保龍溫、泉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是保康縣2011年招商引資企業,2012年4月註冊成立,主要是開發建設保康溫泉小鎮。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該公司主要負責人馮某強夥同趙某文、鄢某濤等人組建融資團隊,以辦理保龍溫泉VIP消費卡的名義向社會公眾融資。期間,共非法吸收社會公眾存款約3.15億元。

  2016年底,保龍溫泉公司資金崩盤,融資受損群眾紛紛到公安機關報案。保康縣公安局於2017年2月7日立案。截止案發時間,融資受損群眾1792人,未兌付資金約1.38億元。

  2019年11月27日,保康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保龍溫泉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作出判決,主犯馮某強、趙某文、鄢某濤、吳某海、馮某甜分別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八年、八年六個月、八年、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來源|中新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