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晓忠受贿案一审开庭

12月5日上午,钟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六盘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水城县公安局局长、原盘县公安局局长李晓忠受贿一案。六盘水市司法局利用庭审契机,组织市委办、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组织部等28家单位40余名领导干部,在区法院观摩庭审,让庭审现场变成了真实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

六盘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晓忠受贿案一审开庭

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93月至201511月,被告人李晓忠在担任六盘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并兼任水城县公安局局长、原盘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期间,利用分管六盘水市公安局科技通讯处及主管辖区全盘工作的职务便利,为项目承包商陈仁明在项目承揽上谋取利益并收受其给予的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余邦平等人贿赂共计241. 36万元。

六盘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晓忠受贿案一审开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晓忠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观摩庭审的领导干部表示,走进法院“零距离”观摩庭审,是一个庭审现场,也是一堂真实的廉政警示教育课堂,活生生的案例敲响了我们每一位干部廉洁自律的警钟!

  此次庭审旨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提升拒腐防变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能力。一直以来,法院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为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钟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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