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崔晨輝決定逮捕】

【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崔晨輝決定逮捕】
赤峰市敖漢旗古魯板蒿鄉原黨委副書記、鄉長崔晨輝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單位受賄罪一案,由巴林右旗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巴林右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單位受賄罪對崔晨輝作出逮捕決定,經赤峰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移送赤峰市元寶山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案件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12309中國檢察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