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嚴守“十不準”規範信訪處理

12月2日上午,臨海市紀委監委收到匯溪鎮紀委上報的一份調查報告。日前,該市紀委監委信訪室發現該信訪件的調查處置不夠深入,存在“走過場”的問題,違反了“十不準”的要求,就將其及時退回重新調查。

11月25日,省紀委出臺《浙江省紀檢監察干部處理信訪舉報“十不準”》規定,對紀檢監察干部處理信訪舉報行為進行規範。“十不準”詳細列明瞭“不準調查處置拖沓超時、‘走過場’,執紀執法‘寬鬆軟’,調查結論簡單套用”等十種不準出現的負面行為類型,為紀檢監察信訪幹部強化自我監督立起規矩、亮明底線。臨海市紀委監委當天就在全市推行“十不準”規定,每個鎮街的紀檢監察信訪接待室實現“十不準”紀律同步上牆。

從今年9月開始,該市紀委監委開展“信訪質效提升行動”,對下轉舉報件的辦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3個多月來,全市共發現問題52個,針對性指導37例,審核退回補充辦理9件次。大洋街道紀工委在處理涉紀信訪中,強化工作人員信訪處理的程序意識和證據意識,規範信訪處置流程,提高了信訪人對信訪答覆的滿意度,有效地防止了信訪問題的反彈。街道紀工委書記羅鑑多說:“通過對信訪處理結果進行查漏補缺,鞏固了基層前期的積案化解成果。”

據臨海市紀委負責人介紹,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共受理涉紀信訪舉報742件,同比下降12.81%,重複量293件,同比下降28.36%,實現了信訪總量、重複量連續3年“雙下降”。

临海严守“十不准”规范信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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