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上晚自習算工作義務嗎?你怎麼看?

源遠流長4668


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的自習補貼,以及其它加班費,最核心的問題,不在於發多少才合理,而在於能不能發、該不該發。無論是2元錢一節,還是200元錢一節,其實都不是問題的關鍵。

目前來看,教師及其他財政供養的事業單位人員,與公務員一樣,被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不得濫發津貼補貼,其中包括加班費。

有一位在政研室的朋友曾訴苦:熬夜無數,加班寫稿子,兩年發了一萬多加班費,卻被一次性扣回去了,欲哭無淚啊。

所以他也認為,憑什麼教師加班可以發補貼?

他的話貌似有道理(當然反擊是容易的,教師工資不低於公務員的規定沒有落實之前,對教師提這種要求,其實是不合適的),也就引出另一個話題——教師到底是什麼身份?

根據《勞動法》第2條的釋義,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適用本法。而《勞動法》第44條規定:

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如果教師是純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肯定適用《勞動法》,學校安排教師上晚自習,必須依法發放加班費,按照勞動者平均小時工資的1.5倍計算。這樣的話,一節晚自習的加班補貼不會低於50元。

遺憾的是,現在雖然在推動教師聘用制改革,但公辦學校教師,卻另有一個特殊的身份:編制內工作人員。這個所謂的“編制”,既是教師嚮往和珍視的東西,也是一個牢籠。

珍視的原因是,“編制”很穩定,不會到期被解聘,這點與公務員身份類似。

說是牢籠,是因為編制束縛了教師的流動,限制了教師的知識變現,同時也無法依據《勞動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曾有教師為此向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結果被駁回。勞動局認為,教師與學校的工資糾紛,歸《教師法》調整,建議該教師向教育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

規則本就是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向其申請複議,根本沒有意義。

然而,教師又不是公務員身份。

無論是當前正在推進的“教師縣管校聘改革”,還是之前醞釀已久的“事業單位聘用制改革”,最深層的動機,都在於打破教師的“鐵飯碗”,逐步建立順暢的教師退出機制。以期既調動教師隊伍工作積極性,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又一定程度上減輕財政供養壓力。

在實踐中,教師與公務員也被區別對待。教師沒有車補、五項獎,逝世以後的喪葬費只有公務員的一半。

不過,也有同等對待的方面,比如各種學習和精準扶貧任務,以及其它一些事關公職人員形象的要求。

所以,公辦學校教師的身份很特殊:

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卻只能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標準,不像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員一樣,可以由市場定價,並享受《勞動法》的保護;

是國家公職人員,受黨紀政紀束縛,卻不能充分地享有公務員同等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而且職業穩定性也比後者差,而且這種趨勢似乎在加強。

這就是“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尷尬。

因此,21世紀教育學院熊丙奇教授曾多次撰文呼籲,應儘快建立教育公務員制度,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殊的國家公職人員”的身份,才能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得到落實,使教師的權利和義務相一致。

如果教師有了與公務員一致的權利和待遇,,當然也應該承擔同樣的義務。這樣,依照相關規定,教師上晚自習,就不能要求學校發放補貼。哪怕是2兩錢一節也不行。

事實上,只要真正“打開了前門”,保證了教師的法定待遇得到落實,就一定能“堵住後門”,杜絕學校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的亂象。


毫米


我覺得要求老師晚上上晚自習不給錢就是耍流氓,老師也是人,也上有老下有小,我孩子現在高三,老師早上7點鐘以前就要到校,晚自習下課8.半,一週上6天課,一個學期就交幾百塊的自習補助,我兒子現在在外面補習一堂課就260,多嗎,學校又搬離了市區,開車回家都要20多分鐘,難道不辛苦嗎,別站著說話不腰疼,換你你願意嗎,別總是站在道德制高點說風涼話,我不是老師,我只是換位思考將心比心


忘憂9458


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要求老師住校,晚自習一節補貼2元,確實太少了。

一、寄宿制學校的老師既要承擔正常的教學任務,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

很多農村的中、小學校有大量的學生住校,這些學生的課後管理就成了問題,他們遠離父母,心理上容易產生問題,學生之間也容易產生矛盾,特別是小學生自立能力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必須要有老師在課後這段時間進行管理。我妻子曾經就在寄宿制校待過,每週五回家,週日晚到校,其餘時間都在學校度過,既要承擔自己的教學工作,還要充當父母的角色。中午放學12:00到下午2:00上課之間就需要老師去經管學生午休或上自習,下午放學到晚飯期間也安排有老師值班,晚自習老師輪流進行,下晚自習後還要查宿。剛開始這些工作基本上都是義務勞動,後來每晚補助5元錢,但這些錢與老師的付出來說簡直是九牛一毛。



記得有一年冬天,半夜三點左右一個女生得了腎結石,疼得臉色蒼白,妻子只好和另一個老師騎摩托車將學生送進了醫院。當醫生為這個女生輸上液時已是凌晨4點半了,她守在病床旁趕緊通知家長,也不知道打了多少電話才將家長聯繫上,等到天亮家長從家裡趕來時,她已經累得邁不開步了,但還得準備第二天的課。


二、提高農村教師待遇,強農村辦學條件是農村留住人才的最佳途徑。

撤村並鄉後許多農村的小學都撤掉了,很多孩子只能到鎮上的中心去上學,所以農村學校基本上都是寄宿制學校,這些學校的老師付出的多,回報的少。她們為了學生不得不放棄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來管理那些寄宿的學生,而得到報酬卻微不足道,致使許多優秀的老師紛紛離開農村,造成農村教師嚴重不足,教學質量越來越差。所提高農村教師的待遇是迫在眉睫。


總之,寄宿制學校的老師她們沒有驚天動地的業績,也沒有感召世人的豪言,有的只是做好份內工作的一顆平常心,她們的努力和付出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


教育黃金眼


我也是在農村中小學呆了6年,一人帶一級四個班的物理,一個班4節物理,帶上下午自習的話一週20節課,還不算晚自習。我們學校由於住校生多,為了便於學生的管理,寄宿生強制上晚自習,但教師看晚自習是義務的沒有一分錢的。現在到了城裡學校工作,沒有了晚自習,工作量一下子小了很多,也不用帶那麼多課了。晚上還能有時間多陪點自己的孩子。



阿輝物理


我是你口中的農村寄宿制學校老師,但我們是小學,寄宿生也不多,才一二十個(全校學生389個)。我們學校老師週日晚上開始在校住到週四晚上,週五下午就可以回家了。平時我們晚上要坐班,寄宿生上晚自習一般就任課老師去輔導一下作業,值日教師負責安全。所以也沒有所謂的下班輔導費!

我鄉初中也是寄宿制學校,他們的晚自習就是像你說的一樣,上一節晚自習(按照課表)補貼2元,如果你沒去上課是要扣50元。

我們這邊農村小學教師比城裡的學校有更多約束和工作。

1.農場小學必須在校住宿,回家住帶小孩要下了晚班後,必須請假。

2.有早讀。7:20-8:00,語文數學老師輪流。

3.午休守班。學生中午在學校吃飯(農場小學營養改善計劃),也在學校休息,老師必須在班上守著。

4.晚班。6:40-7:30

5.門衛安保(值日老師)

6.週末留校值班(輪流)

7.節假日留校值班(行政輪流)

8.扶貧(大事)

9.巡邏(河,塘等水域)

……

……








風林凡歌


現在我不知道了。我們剛開始上班及以前我們的老師都是一個樣,一直到我1999年退休。都是星期六下午放學後回家。星期天晚晚上七八點趕到學校,住讀生也一樣。中途無特別事不請假不得離開學校。己習以為常了。那怕家離學校再近,也不得離校。早晚集體辦公,管理學生早晚自習。初中,學生一律吃住在校。更不用說老師了。現在老師太自由散漫了,且週五就回家,週一才到校。


手機用戶66183004096


以過來的學生說下自己的看法。

一:在小學校的時候

在我的印象裡,小學基本都不用上晚上自習的吧?反正在我們那時候讀的小學裡是不用上晚自習的也不用住宿的,因為那時候鄉村裡的很多學校都沒有合併,臨近村的孩子都會來就近上小學,早上都是自己來上課,沒有說家長接送,放學後就回家,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事。每天上學都要走路最少半個小時去上課,遇上下雨到處都是泥水路,弄的一身都是,到了冬天,天又冷,也是這樣上學,但是也沒有人會覺得怎樣。放學後老師也是各自回家,有些是在附近村子的老師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去,回去都還要幫家裡幹活的,有些在縣城住的,每天也都是騎自行車回家,早上也是早早的就來了,那時候的老師也沒聽說有什麼好抱怨的,因為那時候的老師也確實比現在的負責,而且人家也覺得有一份做老師的工作已經很不錯了,不像現在有些嫌三嫌四的。並不是說現在的所有老師都不負責,當然老師追求好的待遇也無可厚非。

二:在初中的時候

在我們的印象裡,在初中 後學生基本上都會上晚自習的了,因為都住的比較遠,而且是在農村住的。晚自習大多數時候都是自己自習或者是做習題,有時候會有老師來巡查,大多數時候會有教導主任,年級主任來巡查的,班級的老師也會經常來,不過每天晚上來的老師都會不同,都是有排班的,今天這個老師,明天就那個老師,很多時候都是靠自覺的。班主任每天基本都會來巡查一遍。然後老師放學後都是回家的,學校附近都有教師村,大部分老師一家都在那地方住。在初三的時候就會嚴格點,每天晚上都會有來時來監督,有時候有些科任老師還會講課,講完了學生可以問問題。初三的時候晚自習也都會上的比較晚,因為學習都比較緊張,爭分奪秒。初三為了升學率和重點中學升學率老師肯定也不敢懈怠了,都在擠時間。

三:在高中的時候

我們縣目前只有一個重點高中,是在縣城中心裡的,全縣的高中生基本都是在這所學校上高中,當然有些很突出的會考上市裡的重點高中,不會在縣高中上的。我們所在的市經濟也不發達,教育也不發達,更珠三角那些地方比真的是一個天一個地。但是消費水平就比珠三角那些城市的 高。扯的有點遠了,迴歸正題。由於很多學生都是農村來的,所以都是在學校住宿的,而在縣城住的都是放學了就回家。高中上晚自習都是有老師看著的,都是來給學生解答題目的,上高中後的學生基本都很自覺了都是在複習,做習題,就算是真的不學的就趴著在那睡覺。每節課都會有老師來看看,有時候幾個老師碰到一起也都沒什麼矛盾,因為每個學生問的都不一樣,可各科目的老師就各自解答自己的,偶爾會有老師在講課,想要來解答的老師都會過會再來。到了高三,不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在拼命,每天天不亮就來教室了,到了晚上都很晚才回去的,學生一般都是十一點後才會宿舍休息。學校裡面都建有老師的宿舍的,在外地或者遠的老師都會在學校住,學生和老師都是很長時間才會回老家一趟。學生和老師都很安安穩穩的過這三年,根本沒有說義務不義務的問題。

當然,老師寄宿也不一定是強制的,也有老師在外面租房子住的,有些在縣城也有房子的。一般來說,強制老師寄宿,其實學校也是考慮到了現實情況吧,老師家裡學校兩頭跑也很辛苦啊,這樣來回浪費的時間也多,在鄉村裡面的話,來回的路程估計會更遠些,這些還要考慮到安全問題。

學校強制老師寄宿也有些好處的

第一:可以節省時間

一般來說,很多農村的老師都是在城裡住的,在農村住的估計會很少。現在雖然說交通比之前發達了,但事來回也要不少時間吧?當然,有汽車的另外一回事了,在學校寄宿的話可以節省掉了來回的時間,這樣老師也不用那麼辛苦吧?而且有點點補貼,雖然說少,但是也是一種心靈撫慰吧?

第二:晚自習可以幫助愛學習的學生

晚自習有老師肯定會好點,一是可以監管學生,讓他們安安靜靜地學習,二是可以幫助學生解答問題,同樣可以可以找學生談心,訓話之類的。

第三:我覺得還可以確保老師們的安全

雖然現在治安比以前好很多了,但是也不能確保在一些比較偏遠的地區會有這類事情發生了,來回的安全,學校招收一個老師也不容易啊。

總之,既然選擇了做老師,就應該有了這方面的準備,老師都是從學生過來的,之前也肯定知道的老師是怎樣的工作流程和時間的,所以,還是多點包容。如果說實在不行可以找打學校領導談談,加入自己實在不能忍受,也可以調去別的學生,或者是改行了。

現在國家隊教育越來越重視,對老師也越來越重視,在待遇方面,提升是肯定的,而且應該是一年會比一年好。馬雲也在最近來不斷推進教育的 改革,通過自己的行動提升老師的地位。


明文薈


農村中小學學生可憐,教師更可憐。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就說說我們學校的狀況吧。我們是週日下午四點一定要在校,每週如此,要召開教師會議。會議上所有領導要講話(訓話吧),指出上週哪一些地方做的不好,哪一些人做的 不好。會議結束,一般在七點左右,然後吃稀飯,鹹菜,或者教師自己去買泡麵吃。有晚自習的一般不能吃晚飯,因為開會結束,晚自習早就開始了,你只能下晚自習後才能去吃一點什麼。然後,每天就是一早到晚忙著上課,批改作業。備課都是晚上加班,晚自習多的教師只一週四個晚上。這樣的教師備課更辛苦,都是學生睡覺後再加班備課。不然學校領導發現備課不足或者有其他問題,又會在週日點名批評的。這個苦呀,有點讓人窒息,如果再遇到什麼不順心的或者領導冤枉人(這是司空見慣的事情)的情況,簡直叫人崩潰。生活呢,每週有一次(也只有一樣)葷菜,其他都是農村老百姓都不吃的一些蔬菜(多以土豆,大白菜,酸菜)為主。有時去晚了一些,只有飯,沒有菜。遇到這樣的情況就只有自己去買泡麵了。有人要問,如此這般,你怎麼不辭職?辭職不容易的,比方有機會參加應聘的考試,你沒有辭職不敢參加的,教育局明確規定(也是因為教師嚴重缺編),辭職報告必須上交一年後才可以考慮是否同意。不然不放檔案,這也是麻煩事。當然還是有一些人不顧後果堅決辭職的。嗚呼哀哉,農村教師工作量大,來去乘車難,工資低,與發達地區簡直沒法比。


順勢順風


晚自習一節課補貼老師2元,我不得不說,這個補貼水平真的有點太霸道了。別忘了,這是老師正常下班後的加班,而對於加班工資,《勞動法》也是有明確規定的,我覺得,什麼事情按規定來,就沒有那麼複雜。一些農村寄宿制學校強制老師住校,是否合規,晚自習一節課補貼2元錢,是否合法,都是應當好好反思的問題。


其實農村寄宿制學校的老師真的不容易,儘量想辦法善待他們吧。不管是否合規合法,有很多農村寄宿制老師事實上已經在默默奉獻多少年了。正常的下班時間後,這些老師還得守晚自習,還得管理學生宿舍,監督看護住校生,還特別怕出安全事故,現在的學生不好管,老師每天也都提心吊膽。


即便每節晚自習補貼2元,我依舊認為這並不能代表老師的付出獲得了相應的報酬,甚至覺得這2元錢特別刺眼刺心。領了這份報酬的老師依舊是在做義務工作。在這個問題中,的確有不少老師家住得比較遠,晚上住在學校,週末才回一趟家。但有些老師的家離學校並不遠,如果學校也強行要求老師住校,這個規定就很霸道了。下班後,誰都想回家,畢竟家中還有小孩,還有老人,每個人在工作之外,都還承擔著照顧孩子的老人的義務,老師也不例外。


前段時間好象看到一則報道,說農村寄宿制學校上晚自習是違規的,不應當上晚自習,老師領取晚自習補貼也違規,如果真這樣,那反倒好了。究竟應當如何定應寄宿制學校的晚自習?如果合乎規定,那就應當提高老師的報酬,2元一堂課顯然是不對的。如果不合乎規定,那就明確取消,下班後老師回家或者住校,老師有自我選擇的權利。當然的確需要留一部分老師晚上在學校,管理住宿的學生,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請提高教師的加班補貼,這個要求也不過份。


途蟲的百味人生


一 · 晚自習學校就是不給錢,學生只要上課老師就得在課堂,我認為這是教師的職責。作為老師責任大於義務,“以收入衡量自己需要付出多少”就是師德的丟失。

  • 做老師我們還是要甘於付出,困難時期的老師付出的比我們都多。三尺講臺、三千桃李,論收入老師是不多的,但是當看到從自己的教學工作中走出這麼多的學生也會感到無比欣慰。有的老師患得患失,讓老師在這個行業得到的尊重也會漸漸失去。



  • 2015年《鄉村老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指出,必須把鄉村教師隊伍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正在逐步實施,方向就是未來,農村教師會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與祖國的重視。“當老師要心無旁騖,甘守三尺講臺”,我們就是為人民群眾提高文化素質的“服務員”。


二 · 對於老師特別是鄉村教師要給予更多的保障,讓鄉村教師能安心的教學,才能真正地提高農村的教育質量。



  • 農村教師的工資低、待遇差、保障少造成很多老師不想去農村學校,有的甚至考上編制後也再三考慮下最終選擇放棄,這些因素造成農村教育的教學資源的匱乏。教師資源的短缺就會對任課教師有額外的要求,這種現象在很多地方甚至城鎮學校裡面也有。這種條件下老師就成為了最辛苦的人,白天上課,晚上盯晚自習,有的還要住校管理學生。好多老師也是一天到晚都在學校,家庭生活得不到保障。


  • 有的地方村民外出打工的很多,但仍有老師堅守在講臺,一個人撐起一個學校,為的就是讓留守下的兒童有學上,有的鄉村老師也會為了照顧離家遠的孩子每天給他們做飯,這些老師會為了甚至都沒有的兩元錢而糾結嗎?沒有老師,這些孩子沒學上,沒有飯吃,沒有老師,他們怎麼辦?

結語:作為老師,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為師德。作為老師,我們的確是甘為“人梯”,看著一個個學生學有所成,走出自己的鄉鎮,無不盼望他們能成為有用的人才,能用知識改變孩子自己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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