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12月6日訊(記者 趙燕 通訊員 趙文婷 付學晶)12月3日下午惠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刑事拘留一名涉嫌危險駕駛罪嫌疑人王某緒(男,31歲,重慶永川人)。
2019年11月22日,王某緒駕駛渝D63***小型轎車行駛至惠民縣文安西路大於村北路口處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對王某緒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進行鑑定,結果為167.9mg/100ml,達到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犯罪嫌疑人王某緒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為查清王某緒的犯罪事實,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對嫌疑人王某緒進行刑事拘留。
現已將王某緒進行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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