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 男子替人取"毒包裹"獲刑12年

正義網武漢12月5日電(通訊員呂繼強)幫人取包裹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但是湖北武漢一男子鋌而走險,因幫人取了一個郵寄毒品的“特殊”包裹而獲刑。近日,由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被告人許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1990年出生的許某在當地開了一家塗料店,生意紅火,新婚不久後女兒也呱呱墜地。本該過著幸福生活的許某卻染上了吸毒的惡習。2018年9月10日,許某接到朋友周某(另案處理)的電話,周某稱有一個雲南寄送至武漢新洲區裝有大量毒品“麻果”的包裹已經到達新洲,讓許某幫他去快遞店領取,並將包裹單號通過微信告知許某。許某明知該包裹裝有大量毒品“麻果”後,仍然同意接收,並告訴周某自己在永安大道的店面收包裹。當天下午三點左右,快遞員將包裹送到其店裡,許某收到該包裹並簽收後,還通過微信錄了一個短視頻告知周某已接收。就在許某將該包裹拿至店外自己轎車內準備拆封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辦案民警在這個“毒包裹”的夾層中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1800餘克,並在許某身上查獲其隨身攜帶的疑似毒品氯胺酮晶體1小包。

  “我自己剛剛結婚,女兒也剛剛出生,還是家裡的獨生子,我真是後悔極了,我現在恨死毒品了,都是毒品害了我!”面對檢察官提審,許某淚流滿面。

  檢察機關經審查後認為,許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825.991克、毒品氯胺酮0.14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19年4月19日,檢察機關對其提起公訴。

  法院開庭審理後充分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11月14日,法院依法判處許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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