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在二樓,回家時發現有個男的一直跟著她,男子快步超過女子事先躲到三樓,趁女子開門時,男子突然衝下來拽走女子的金項鍊……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年初,莊河發生多起搶劫金項鍊案件。近日,“項鍊劫匪”獲刑10年2個月。
尾隨女子搶劫金項鍊
劉女士家住莊河市興達街道某樓5單元。2017年9月22日晚8時許,劉女士步行回家,走著走著劉女士發現後面有一名男子好像在跟著她。驚慌失措的劉女士到單元門時,那名男子果然跟了過來,超過了劉女士先上了樓。見對方上樓,劉女士以為這個男的也住在這棟樓,懸著的心稍稍放了下來。而當劉女士來到二樓自家門前,掏鑰匙開門時。那名男子突然從樓上衝了下來,一把掐住劉女士的脖子,一把拽斷劉女士脖子上戴的金項鍊,又將劉女士的蘋果手機搶走後逃離現場。
無獨有偶,一個星期後莊河又發生一起類似案件。2017年9月29日10時許,王女士走到莊河市公路段南側衚衕內時,一名男子從後面衝了過來,拽走王女士的金項鍊後逃之夭夭。
搶四次還偷了一輛車
一個多星期後,同類案件再次發生。2017年10月7日19時40分許,郝女士上樓走到緩步臺時,突然身後躥出一名男子,勒住郝女士的脖子搶金項鍊。郝女士大聲呼救,男子打了郝女士幾下威脅她住嘴。隨後,男子拽斷金項鍊,還將郝女士兜裡的手機搶走……
沒過多久,囂張的劫匪再次作案,這次不再是尾隨,而是面對面搶劫了。今年1月10日晚10時40分許,一名男子在莊河市迎賓大街一家超市內喝酒時,直接伸手拽超市內另一名男子遲某的項鍊。遲某起身反抗,男子朝遲某頭部打了幾下後,帶著拽斷的金項鍊逃離現場。
公安機關很快將犯罪嫌疑人張某抓獲。張某,1982年出生於遼寧省莊河市,小學文化。張某到案後對上述4起案件供認不諱,而張某所搶的金項鍊全都賣給了莊河市一家寄賣行。此外,張某還實施了一起盜竊案。於2017年9月24日21時許,在莊河市延安路華豐大廈門口北側,將一輛沒有拔鑰匙的麵包車開走。以1500元的價格,將該車賣給一家二手車行。
一審獲刑10年2個月
張某因涉嫌犯搶劫、盜竊罪於2018年1月13日被莊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依法逮捕。
今年4月16日,莊河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搶劫、盜竊罪對張某提起公訴。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期間,張某先後四次尾隨佩戴金飾的被害人,並通過用手掐脖子、用胳膊勒脖子、用拳頭擊打被害人身體等暴力方式從被害人脖子上強行拉拽搶取金項鍊、搶劫被害人隨身攜帶的手機。事後,張某將其搶劫所得的金項鍊進行變賣,所獲取贓款全部被其個人消費。
閱讀更多 半島晨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