虧不虧?男子實習期內酒駕 駕照還未“轉正”就“下崗”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駕駛證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而在實習期駕駛證如果被記滿12分的話,是要被註銷駕駛證的。相信每個考過駕照的人都知道,可偏偏有些駕駛員揣著明白當糊塗,心存僥倖酒駕上路。難道你忘記了考取駕照時烈日的親吻、寒風的蹂躪……是多麼的酸爽這辛辛苦苦得來的駕照,就這麼被自己“喝”沒了!

2019年11月27日晚,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三大隊組織警力在轄區威遠門北路飛路公司十字路口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20時50分,民警攔下一輛吉利牌的小型轎車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在說話時有濃濃酒味,存在酒駕嫌疑,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查,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45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標準。

細心的民警在檢查駕駛員吳某的駕駛證時,發現吳某所持有的駕駛證顯示初次登記日期為2019年7月,實習期至2020年7月,也就是說吳某領到駕駛證才4個多月,離實習期滿還有8個月,目前仍在實習期內。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實習期間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吳某予以罰款1000元、一次性記12分的處罰。因吳某在駕駛證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其駕駛證被註銷,想繼續開小型汽車的話必須到駕校“回爐”重新來過。

吳某告訴民警,當晚幾個朋友聚會,一時高興,喝了點兒酒,剛剛開車把朋友送走,沒想到就被查了。面對辛辛苦苦考來的駕照還沒“焐熱”將被註銷,吳某腸子都悔青了。

編審 | 楊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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