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隐患大,别让货车变“祸车”!

2019年8月9日6时25分许,孟某驾驶豫AN***6重型自卸货车沿新乡市平原示范区107国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与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的张某驾驶的豫GA***8重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孟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覆车之戒 | 超载隐患大,别让货车变“祸车”!

经事故调查和成因分析,孟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超过核定的载货质量,逆向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之规定,孟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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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孟某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小编也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能够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法律之弦,文明行车、守法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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