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丨保康:22人涉黑案件中半數骨幹人員認罪認罰

近日,保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高德合等2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罪一案,經過該縣法院4天的公開庭審宣告結束。這是保康縣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首例提起公訴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檢察機關指控,2007年以來,被告人高德合為形成和擴大自己在保康境內的勢力和影響,先後糾集、網羅被告人齊磊、黃博、王健、王春森等社會閒散、刑滿釋放、前科劣跡人員,通過實施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擴大非法影響,牟取非法利益,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的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為鞏固地位,該組織先後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任俊峰、陳繼孫、詹新捷等成員在加入組織前均遭到高德合的毆打,後迫於高的淫威及該組織的社會影響“臣服”於高德合,使得組織逐漸壯大,形成以高德合為首,齊磊、王健、王春森等骨幹分子積極參與、其他組織成員參加的較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掃黑除惡丨保康:22人涉黑案件中半數骨幹人員認罪認罰

對於這樣一件在當地有影響、人民群眾極為關注的案件,保康縣檢察院高度重視,受理前即選優配強公訴團隊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和證據,積極引導偵查機關依法收集、固定證據。通過提前介入、退回補充偵查,共向公安機關發出兩份提前介入偵查意見書、取證意見60餘條,公安機關補充證據100餘份。經過認真審查後,對移送的犯罪嫌疑人,確定22人以涉黑犯罪先行起訴,對不涉黑的另外11人以共同犯罪依法分案起訴,堅持做到“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

掃黑除惡丨保康:22人涉黑案件中半數骨幹人員認罪認罰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四個特徵以及個案罪名採取多媒體示證,形象、直觀地展示了相關證據材料,增強了證據分析說服力,有力的指控了犯罪。庭審前,被告人齊磊、王健2名主犯和其他3名積極參與分子主動認罪認罰,黑惡勢力骨幹人員認罪認罰率達50%,另有3名積極參與者在庭審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

庭審期間,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委工作人員、人民監督員、縣直單位部分工作人員、群眾代表、被告人親屬以及媒體記者共計200餘人觀摩了整個庭審活動。庭審結束後,人民監督員表示:“這不僅是庭審現場,更是一堂生動直觀的法治課,通過公訴人的有力指控,讓我們再一次感受到黑惡勢力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讓我們看到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必要性。”

因涉案人數較多,案情重大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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