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监委聘请20名特约监察员

近日,丹东市20名各界代表被市监察委员会聘请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丹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杨宇新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希望特约监察员们珍惜荣誉、扛起责任,履行好特约监察员的监督职责,协力推动实现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聘任的20名特约监察员是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产生的。他们当中既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既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也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既有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也有来自基层一线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纪检监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的必然要求,是依靠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市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丹东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为保障特约监察员依法履职,市纪委监委将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为特约监察员履职搭建平台,为特约监察员发挥作用做好服务。同时,引导特约监察员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注重日常联络,了解特约监察员所思所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履职台账,确保特约监察员科学有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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