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中茂:公司债券“16天广01”违约


天广中茂:公司债券“16天广01”违约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6 天广 01,112467。

3、发行主体: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2 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00%,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至 6.00%,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 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 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 次,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0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0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0 月 27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发行人股东邱茂国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10、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评定,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1、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评级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出具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 公司关于下调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存续期债券信用等级的公告》,当前公司主体信 用等级为 C,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C。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内部决策流程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方向与募 集说明书披露的内容一致,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16 天广 01”公司债券违约情况

1、截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16 天广 01”的回售数量为 11,733,550 张,回售金额 为人民币 1,232,022,750 元(含利息)。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需偿还给已申请回售的债券持有人的债券本金金额为 117,335.50 万元,其中已有持公司债券面值总金额约 93,500 万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向债 券受托管理人提交回撤申请。

3、公司本期应支付债券利息共 6,000 万元,其中公司已向未申请回售的债券持有人 支付完毕本期应付债券利息共 133.225 万元;公司应向回售申请及撤回回售申请的债券 持有人支付利息 5,866.77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回售申请及撤回回售申请的 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共约 498.68 万元。

三、债券违约后续安排 为了尽快偿付“16 天广 01”对应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公司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 收力度、加快对公司资产的处置进度、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力争尽快引入战略投资机 构,同时,公司还在积极与债券持有人沟通就解决本期债券问题达成和解方案,目前已 经与部分持有人达成了和解意向,后期公司将根据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的实际情况拟定具 体的偿债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就本次债券违约事宜向“16 天广 01”公司债券的全体债券持有人致以最诚挚 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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