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检察院依法办案让民营企业家三个“没想到”

(河南经济报记者 韩荣君 通讯员 葛高远 刘玉辉)“我从心里头感谢咱检察院,每个程序都很公正、很高效,每个环节都给我解释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只用了4天就办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所有手续,不光叫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还叫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现在公司步入了正轨,叫我体验到了个人的价值,我也从心里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

近日,伊川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将一封红底黄字的感谢信和两面锦旗送到伊川县检察院,连连道谢,这背后到底有啥故事?这还要从一起案件说起……

起因: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地

原来,伊川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该县自然资源局批准,于2018年擅自占用吕店镇某村集体土地开办公司,其建房、硬化地面、碾压、堆放及取土等行为,致使30余亩耕地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

2019年6月28日,伊川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对该公司立案侦查,9月20日对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9月30日,伊川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依法批准逮捕。

过程:快审快办依法变更措施

“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可判实刑可判缓刑的,判个缓刑好不好啊?我们认为是非常需要。因为民营企业把他捕了,把他诉了,这个企业马上就会垮台,几十个人几百个人的就业就没了。”一个多月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的这段话回答了检察机关如何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保障的问题。

因涉及民营企业的发展和稳定,伊川县检察院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督促其对耕地进行复耕,并时刻关注进展。

2019年11月18日,该院收到其家属提交的复耕证明等相关材料后,随即立案审查。承办检察官周志明查阅了相关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征询了意见,并询问了杨某,了解其认罪态度,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经调查核实,杨某系初犯、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被破坏的耕地已经恢复原貌,且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

同时,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变更强制措施既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又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就业,因此应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该院于2019年11月22日向承办案件的伊川县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随即,杨某被取保候审。

结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12月6日,检察官周志明对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回访,并送达《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

“企业搞垮了,不是我们办案的初衷”。伊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振中说:“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我们坚持依法审慎处理,既不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也努力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我们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会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给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没想到检察院办案这么高效,没想到检察官这么暖心,没想到我们企业能这么快度过这个危机……”杨某介绍说,公司已经复工,也给村民发放了承包金,最近每天有30多个农民来田里打工,公司将致力于发展休闲农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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