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租賃住房可落戶

核心導讀:洛陽市將按照“取消限制、統籌推進”的原則,全面取消城鎮落戶限制,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

租賃住房可落戶!洛陽市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

近日出臺的《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洛陽市將緊繼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完善社保、教育、醫療、住房等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激勵機制,推動非戶籍人口落戶城鎮,推動具備條件有意願的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進城落戶,推動居住證全覆蓋,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差別。

洛陽市將按照“取消限制、統籌推進”的原則,全面取消城鎮落戶限制,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按照“存量優先、引導增量”的原則,支持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適應城鎮和市場競爭環境的非戶籍人口在城鎮落戶;增強城鎮吸納人口承載能力和吸引力,逐步帶動更多新增非戶籍人口進城落戶;尊重群眾自主定居落戶意願,保障進城落戶非戶籍人口的合法權益。同時,不斷擴大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住房保障、交通等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面,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強化保障。

意見明確,2022年前,全市城鄉區域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剝離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城鄉差別公共政策,全面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進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5個百分點以上,年均轉戶10萬人以上。

根據要求,洛陽市將全面放開城鎮落戶條件。具體來說,本人在城鎮實際居住、就學、就業的,即可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遷移落戶;在當地暫時沒有合法產權房屋的,可以將戶口遷移至用工單位集體戶、學校集體戶或租賃房屋處社區公共戶口。

同時,洛陽將建立以實際居住地和社區集體戶相結合的戶籍登記制度,全面設立社區集體戶,無穩定住房人員在社區集體戶登記戶口。建立以居住證為載體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提升居住證覆蓋率,將戶口沒有遷移的進城人員納入居住證管理;全面落實和新增居住證權益保障,縮小或消除居住證和常住戶口之間待遇差別,保障持證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務。各職能部門將結合自身職責任務,落實戶籍制度改革各項配套措施,協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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