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谷城:检察建议让村民告别“吃水难”

“我们终于吃上洁净水了!”

近日,在湖北省谷城县后庄村三龙泉蓄水塔处,随着水厂师傅的一阵吆喝,一股清澈的水流从输水管道哗哗流出,在场围观的群众个个欢呼雀跃。

湖北谷城:检察建议让村民告别“吃水难”


看到群众欢呼的情景,曾在该村驻队的谷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裴斐眼眶有些湿润:“虽说是不大的工程,可为此付出的努力却不少哇,现在终于如愿以偿了!”

谷城茨河镇后庄村和前庄村是谷城县的两个山区村,两村相连,共有在住村民3012人。一直以来,两村的人畜饮水均靠胡家泉、猴子沟泉、范家沟泉、杨村五眼泉、龙王阁泉五处泉眼供应。

近些年来,随着泉水的开发利用,五处泉眼逐渐被两个罐装水厂、两个养殖大鲵的养殖场占用。五个泉眼除了龙王阁泉尚在被70余户使用外,其余的四个要么被水厂利用引流,要么用于大鲵养殖。

绝大部分村民人畜饮水要么供给不足,要么就只能饮用经过养鱼池的泄流。

前两年,村支两委为了解决吃水难题,只好在养鱼池下流建蓄水过滤池,但水质一直低下,常伴有鱼食的腐臭。

2018年,谷城县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了解到情况后,便带领村支两委沿水系调研,找到了村民“吃水难”的主要原因。于是沿案追踪,想疏通渠道解决难题,可得到的结果大失所望,要么因水源不在本村得不到支持,要么经营单位出示合同相抵触。

看到这头绪繁多的条条框框、程序梗阻,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的成员们个个都像泄气皮球,只能望“水”兴叹。

《水法》明确规定,其它涉水经营首先必须保证村民生活用水,养鱼企业和矿泉水生产厂家应保证村民生活用水优先;

水产品养殖户没有办理环保备案手续、废水直排以及未经批准修建水工作,截水进行养殖活动存在问题;

镇政府应依法行使审批、监督权;

行政主管部门也应依法履职;

改变村民用水观念,要实行依法有偿用水……

村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就村民饮用水水质过差问题罗列了数条“罪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纷纷要求村支两委就此问题追诉责任,依法维权。

可怎么办理这些事呢?

又如何行得通呢?

会场上一片寂静,谁也没有率先发言。

“检察院有依法监督政府和主管部门行使职权的权力。我回去将情况向院党组做汇报。”裴斐说。

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一场保护水资源的战役在后庄村打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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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河镇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召开协调会,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班责任和时间节点,并积极向县政府、县水利局争取物资;组织水厂、水利部门、企业单位进行研究,确定了分散用水、分区供水、就近供水、村民用水与企业发展兼顾的方案;拿出修建白龙庙汉江水厂,新建猴子狗蓄水池,新建前庄蓄水池等计划;责令两养殖场缩小规模,分水供给方案;并责令工作专班跟踪督办,确保9月底解决战斗。

在兴建蓄水池的过程中,镇政府又发现了三龙泉水系,于是责令水厂在此修建水塔蓄水。近日,水塔出水,便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目前,一条条靠江吃江水、靠泉吃泉水的供水体系在后庄和前庄两村形成,曾“靠山不吃山,靠水无水吃”的历史已不再。(来源: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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