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这里发布关于棚户区改造还迁安置的公告

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棚户区改造还迁安置的公告

市民广场北大街和南大街、东大街等还迁小区已经建成或即将建成,陆续具备分房交房条件。为确保还迁顺利、有序,经研究定于12月中旬开始对市民广场及北大街还迁区域内拆迁户进行还迁安置,南大街、东大街等其它还迁小区陆续进行还迁安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还迁时间

市民广场和北大街还迁小区从2019年12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指挥部通知为准);南大街、东大街等还迁小区分批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指挥部另行通知。

二、还迁地点

市民广场和北大街还迁地点为北大街还迁小区(福新花园)综合服务楼内(县武装部对面、还迁小区东门正对);南大街、东大街等还迁小区还迁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1、此次还迁按照先住宅后商铺的顺序依次还迁。

2、还迁户范围。市民广场和北大街还迁小区的还迁范围:2010年创卫、2014年府前街改造拆迁户;市民广场拆迁安置户和北大街片区拆迁安置户(同福、同新村、东方红小区、公安小区等拆迁户)以及在本区域内由市民广场和北大街指挥部拆迁的其他拆迁安置户;南大街、东大街等还迁小区的还迁范围:与南大街、东大街等相关指挥部签订还迁协议的所有拆迁户,以及由于村民(居民)隶属关系等其他原因从其它指挥部调整到相应指挥部还迁的拆迁安置户。

3、请先期还迁的还迁户主动与市民广场及北大街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及相关指挥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还迁办法,熟悉还迁流程,核对还迁信息,主动配合还迁安置工作。

4、为保证还迁户有充裕的时间,指挥部将提前三天通知还迁户选房时间,以做好充分准备。

5、还迁选房当日,还迁安置户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原件到场进行还迁选房,没有身份证的应出具公安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果还迁户本人不能到场选房,需要委托其亲属的,应办理委托书,并出具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6、还迁安置户必须按指挥部通知的时间按时到场。如果由于本人原因导致当日延误没有选房的,将顺延至次日进行,次日仍然延误的依次顺延。逾期不领房者(具体时间以指挥部在县电视台最后告知时间为准),在足额发给办理手续时限和装修时限的过渡费后,停发过渡费等各项费用,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还迁安置户本人负责。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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