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民事申請再審案件應訴通知書的公告

證券代碼:300798 證券簡稱:錦雞股份 公告編號:2019-012

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民事申請再審案件應訴通知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和全資子公司泰興錦雲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雲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9)最高法民申6499號、(2019)最高法民申6500號],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2017年5月11日,亨斯邁先進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斯邁”)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認為公司及子公司錦雲公司部分活性黑染料侵犯了亨斯邁“偶氮染料及其製備方法與用途”(專利號:ZL00106403.7)及“活性染料混合物及其用途”(專利號:ZL200480003051.4)的專利權,並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錦雲公司賠償其自2010年起因實施涉案專利而取得的利潤共計人民幣2億元。

2018年9月1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就本案進行開庭審理,2018年10月29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根據判決書,亨斯邁提交的在案證據不足以證明公司及錦雲公司生產及銷售涉案產品侵犯其專利,並駁回亨斯邁的全部訴訟請求。2019年4月2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該法院認為:一審審判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判決結果適當,本院予以維持,亨斯邁的各項上訴理由均不能成立,對其上訴請求,本院不予以支持,駁回亨斯邁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關於公司和錦雲公司與亨斯邁專利糾紛的具體情況詳見《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

二、申請再審的基本情況

再審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亨斯邁先進材料(瑞士)有限公司,住所地:瑞士巴塞爾市克里貝克大街200號。

被申請人一(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泰興市經濟開發區新港路10號。

被申請人二(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泰興錦雲染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泰興市經濟開發區新港路10號。

被申請人三(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北京嘉惠爾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東城區南竹杆衚衕2號銀河搜候中心5層20616-A1180。

再審申請人亨斯邁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2018年10月29日做出的(2017)京73民初348號、(2017)京73民初349號民事判決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4月2日作出的(2019)京民終45號、(2019)京民終46號民事判決,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訴訟為亨斯邁在一審和二審階段敗訴之後申請的再審案件,目前,案件處在立案階段,對公司本期利潤數及期後利潤數的影響尚不能確定。公司將根據案件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9)最高法民申6499號];

2.最高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2019)最高法民申6500號]。

特此公告。

江蘇錦雞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15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