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要保護信用卡安全,這個“選擇題”您必須慎重做

目前,信用卡在各大城市都已廣為普及,不少消費者手中的信用卡數量更是在快速增加,少者一至兩張,多者,可能達到四至五張。但隨著信用卡被盜刷的案件頻發,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信用卡的安全防護措施。


小心!要保護信用卡安全,這個“選擇題”您必須慎重做

保護信用卡您心裡得有數


可“魚”與“熊掌”往往是不能兼得的,選擇設置密碼或密碼加簽名保護信用卡安全,雖輕易不會被盜刷,但一旦被盜刷,造成的損失通常要消費者自己承擔。而只選擇簽名保護,則很容易被盜刷,不過通常在被盜刷的48小時內,該損失部分可由銀行承擔,消費者能避免不少損失。在這樣一個兩難的抉擇中,消費者該作何選擇?

<strong>下面將用真實案例為您分析密碼保護與簽名保護的利與弊

故事1:卡設了密碼 20000元被盜刷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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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碼消費被盜一般銀行不理賠

目前,越來越多的人迷戀上了信用卡刷卡消費,而李先生同樣不可免俗。據李先生自己介紹,他使用信用卡已有4年時間,而他自己也已習慣了使用信用卡消費,所以買東西時,基本都是使用信用卡付費。

他說道:“當時申請信用卡時,我直覺認為選擇密碼加簽名這樣的‘雙保險’方式保護信用卡相對更加安全,所以4年來這個保護措施從來沒有變過。”

而4年來李先生的信用卡也從來沒有丟失過,也確實沒有出現過任何被盜刷的情況,所以潛意識中,李先生認為自己的卡設了密碼,又加上簽名保護,即使丟了也沒什麼事。可就在去年4月份,突發的一件事一下子就把李先生弄蒙了。

據李先生回憶,當時他發現自己的卡丟失時還及時的撥通電話,告知了銀行進行了掛失。可事與願違,李先生依然晚了一步,他的信用卡依然被人盜刷了,20000元的授信額度幾乎被盜刷一空。當李先生得知這一情況後,幾乎不敢相信。

事後,李先生想起在銀行的某條款中似乎有過這樣一句承諾:信用卡掛失前48小時內的損失由銀行承擔。於是李先生就找到銀行要求索賠,可結果卻被銀行婉言拒絕。這讓李先生倍感鬱悶。

該銀行解釋稱,“信用卡掛失前48小時內的損失由銀行承擔”這一承諾只是針對設置“簽名確認消費”的持卡人,若是“密碼確認消費”,銀行是概不負責的。

據瞭解,目前幾乎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規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也就是說,交易時只要使用了密碼,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發生的損失銀行概不負責,一旦犯罪分子偷窺了持卡人的密碼,並竊取或複製了持卡人的卡片,那就是非常危險的事了。

故事2:簽名確認消費 48小時後亦無法理賠

小心!要保護信用卡安全,這個“選擇題”您必須慎重做

簽名盜刷理賠有時間和金額限制

馬小姐的信用卡去年10月份第一次遺失並被盜刷,而她也為此付出了10000元的代價。

據她回憶,當時他選擇的消費確認方式是“密碼加簽名”,而這恰恰成為了她沒有獲得銀行賠償的根由。為此,馬小姐鬱悶了數月之久。而事後,她甚至還取消了“密碼加簽名”確認消費方式,改為了“簽名確認消費”,而一直到今年5月份,馬小姐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也再沒出現過被盜刷的情況。

但就在今年5月中旬,馬小姐的卡再次遺失,而由於馬小姐手中一共持有3張信用卡,所以當時馬小姐並沒有及時發現自己的卡已遺失,直到5天后,馬小姐看到該張信用卡有積分翻倍活動,便想到用這張卡買些必需品,積攢一些積分以便兌換禮品,可當他來到該信用卡指定商場打算購買一些商品時才發現卡已丟失。

於是,馬小姐趕緊撥通銀行電話,進行了掛失。因為在她想來,即使被盜刷了,但該銀行有明確規定,“簽名確認消費”被盜刷後銀行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所以她並沒有太過擔心。

可事後結果卻把馬小姐徹底搞蒙了,原來她卡中10000元額度確實已被盜刷,而且由於她掛失的時間超過了該銀行48小時的時間限制,因此她也失去了銀行賠償的機會,此次想要得到賠償幾乎是很難了。

據瞭解,由於“簽名確認消費”中持卡人消費時只需簽名即可付費,所以簽名至關重要。而在信用卡的相關法規中,也明確要求收單商戶負擔起核對信用卡簽名的責任,這意味著,一旦信用卡被盜刷,如果通過筆跡鑑定認定是假簽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負擔大部分責任。同時,國內很多銀行在發行信用卡時也都承諾,信用卡丟失後只要及時向銀行掛失,則掛失前24小時或者48小時內(各家銀行具體規定不同)發生的被盜用損失將由銀行分擔。但過了這個時間點後,銀行通常不會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消費者在選擇“簽名確認消費”後,最好開通銀行短信提示,以便掌握理賠主動權。

點評:兩種方式各有利弊

信用卡密碼與簽名哪個更安全一直以來是人們爭論的話題,事實上,在一定意義上來說,這倆種方式都是有利有弊的。

就拿“密碼確認消費”來說,首先,目前由於有不少消費者手中持有的卡的數量已達到了4、5張,而往往他們還會設置上不同的密碼,因此記憶很不方便,容易混淆。其次,萬一該信用卡中資金被盜刷後,這部分損失也通常只能由消費者自己承擔。但“簽名確認消費”不同,不設密碼,消費時便捷,同時卡被盜刷後,只要消費者及時進行掛失,往往也能得到銀行或者商戶的賠償。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簽名確認消費”所得的賠償是有限制的,若是消費者只是銀行的初級客戶,則得到的賠償通常較少,而若是銀行的高級客戶可能得到的賠償會相對較多,但消費者獲得的賠償都是有上限的,往往並不能獲得全額賠付。同時,一旦卡遺失,“密碼確認消費”的卡被盜刷的風險也是要遠小於“簽名確認消費”的卡的。

此外,值得消費者格外注意的是,一旦使用“密碼確認消費”,消費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密碼,不要輕易外洩而使用“簽名確認消費”的持卡人,最好開通銀行短信提示,以免錯失獲得賠償的最佳機會。

同時,目前不少商家收銀員在確認刷卡人簽名時,存在不夠仔細,或識別能力不強的現象,所以持卡人在使用無密碼信用卡時,最好多設幾道門檻,如短信提醒、交易金額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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