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在眾議院阻擊彈劾案:無法阻止也要噁心民主黨!流程拖倆月

當地時間12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以23票贊成、17票反對的結果表決通過日前該委員會起草的針對美國總統的兩項彈劾罪名,標誌著民主黨彈劾美國總統的大戲在法律程序上再進一步。

共和黨在眾議院阻擊彈劾案:無法阻止也要噁心民主黨!流程拖倆月

眾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納德勒

在權力頗大的美國國會體系中,各種各樣的內部小型委員會是議員們在投票表決之外施展自己能量的重要戰場,而在“彈劾總統”這件事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顯然是把自己的能量發揮到了極致。

由於根據憲法規定的程序,彈劾這事必須由該委員會發起,因此在“電話門”事件於9月下旬爆發,民主黨迅速做出反應要啟動彈劾後,眾院司法委員會就成為民主黨這波攻擊總統浪潮的排頭兵和具體執行人。

該委員會先是花費長達一個多月的時間研究“是否要彈劾總統”,直到10月31日將此問做成提案提交眾院全體會議並獲得通過;隨後該委員會又花費一個多月的時間調查大量證據、詢問大量證人,直到12月4日最終確認總統在“電話門”事件中的所作所為確實違反憲法,促使眾院議長佩洛西在12月5日宣佈授權該委員會起草針對總統的彈劾條款;再到12月10日,司法委員會終於端出兩項罪名:“濫用權力”和“妨礙國會”。

共和黨在眾議院阻擊彈劾案:無法阻止也要噁心民主黨!流程拖倆月

司法委員會宣佈彈劾總統罪名

說白了,司法委員會花費兩個多月的時間去跑完前面這些複雜繁瑣的司法程序,其實就是在形式上走個過場而已,總統有沒有觸犯憲法、罪名該怎麼定其實根本用不著這麼花裡胡哨,畢竟在堂堂大美利堅憲法上對彈劾罪名該怎麼定,除了明確規定的叛國和受(行)賄,剩下的一切都是用萬能的“other 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其餘輕重罪)”來解釋。

也就是說哪怕總統只是不小心在別人的私人花園裡摘了一朵花,民主黨只要願意,照樣能以此為藉口彈劾總統。

但真要怎麼做的話吃相未免太過難看,直到這次的“電話門”事件讓民主黨認為總統的所作所為足以引起美國民眾的公憤,這才下定決心搞這場彈劾大戲,於是這才苦了司法委員會的幾十位議員老爺們像業務員一樣跑了兩個多月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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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辯論中的司法委員會成員

在罪名公佈後,這些老爺們還得再最後辛苦一下,因為根據程序,司法委員會自己內部還得再進行一次表決,獲得通過後才能提交眾議院,也就是今天新聞中的這場表決,在這之後,司法委員會才算是基本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鑑於罪名都是司法委員會提出的,此前大部分的美國人都認為這場內部表決不過就是走個過場,然而意外的是,這個只需要委員會全體41名議員舉下手的過場可是用了足足14個小時才走完。

問題就在於這41名議員中有17位是共和黨議員,雖然明知人數上處於絕對劣勢,根本不可能改變註定的表決結果,但出於對總統的絕對忠誠——當然更多其實是出於對民主黨的天生厭惡——這17名共和黨議員依然想盡一切辦法讓民主黨的這個“過場”走的足夠噁心。

於是,在內部辯論於12日開始後,這17位共和黨議員對彈劾條款提出了五項修改意見,然後絞盡腦汁的對每一條修改意見都要進行數小時的辯論(或者更確切的說是扯皮),一條被否定再接著辯下一條。最後這場長達14小時的辯論除了讓雙方議員腦袋上的頭髮再掉幾撮以及把總統的中間名改成首字母縮寫外,基本沒有任何其它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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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中的共和黨議員

共和黨之所以要這麼“據理力爭”的噁心民主黨,背後的根本原因就是這場彈劾大戲其實註定是要失敗的。因為在這之後,這兩項罪名將作為正式的彈劾議案提交眾院進行全體表決,獲得通過後再提交參議院進行最終裁定。

然而擁有最終裁定權的參議員卻是共和黨的地盤,參議院多數派領袖、共和黨人米奇·麥康奈爾在10日罪名公佈當天就明確表態,參議院根本不會讓該彈劾案獲得通過。而既然註定要失敗,那麼共和黨當然要提前拿出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全方位的將這事搞大,讓全國民眾都來看看民主黨徒勞無功的掙扎了。

共和黨在眾議院阻擊彈劾案:無法阻止也要噁心民主黨!流程拖倆月

米奇·麥康奈爾

​除此之外,這17名共和黨議員的奮力反擊也是在提醒民主黨,在民主黨的地盤共和黨都能抱團進行抵抗,等到彈劾案拿到參議院時,民主黨將會面對共和黨怎樣的憤怒和羞辱,也已經可想而知了。

說白了,民主黨現在的節節勝利,可能只會讓自己在最後關頭摔得夠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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