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焕将军队军阀化过程,及袁崇焕被杀原因分析

我们知道,军队自古以来都是非常敏感的东西,皇帝对军队控制很严格,一般很难军阀化的,特别是宋明清这样官僚政治时代,但是,到了朝代晚期就不一样了。

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驾崩,明思宗朱由检即位,在朝中大臣的建议下,袁崇焕得以重新被启用,被任命为兵部尚书兼任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

1628年七月,袁崇焕返回京城,上疏陈述兵事,朱由检于平台召见袁崇焕,袁崇焕声称自己可以五年复辽,朱由检对此大加赞赏。

袁崇焕自己也知道,五年平辽不可能的,给事中许誉卿问袁崇焕怎么平辽,袁崇焕却说是用这种话安慰皇上。

崇焕言:“圣心焦劳,聊以是相慰耳。”誉卿曰:“上英明,安可漫对。异日按期责效,奈何?”崇焕怃然自失。

袁崇焕也觉得自己吹牛吹大了,于是上奏说,

:“五年复辽的计划不容易完成,陛下既然委托给臣,臣怎麽敢推辞这艰难的任务。但是五年内,户部转运军饷,工部供应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调兵选将,必须朝廷内外事事配合,才能有所成功。”

即奏言:“东事本不易竣。陛下既委臣,臣安敢辞难。但五年内,户部转军饷,工部给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调兵选将,须中外事事相应,方克有济。”帝为饬四部臣,如其言。

朱由检于是让四部大臣按照袁崇焕的话办。

袁崇焕将军队军阀化过程,及袁崇焕被杀原因分析

古代皇帝如何控制武将和军队呢?一般来说,从两个方面着手,后勤补给和手下将领的任命。

如果武将手下将领都是武将本人提拔的,那他们就形成了利益共同体,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即使武将不想造反,手下将领也会黄袍加身,怂恿他造反的。

所以,高级武将的任命权,一般都是兵部和皇帝的,不能武将染指的,这些人不是武将任命的,自然很难把军队变成私人的,相反,这些人还想着武将造反,自己好踩着他的人头爬上去取代他呢。

第二个,那就是后勤补给,武将没有地方的政权,后勤只能靠朝廷调拨,不能当地就地取材,这样能防止武将拥兵自重。

再就是周边设置跟他平级或者比他级别高的文官,这样能有效制约他

第四就是周边有跟他相当的其他军队驻守,相互制约。

所以,如果袁崇焕想军阀化,他就会着手解决这几个问题。

他在承诺五年平辽就说了,“五年内,户部转运军饷,工部供应器械,吏部用人,兵部调兵选将,必须朝廷内外事事配合,”

于是崇祯二年(1629年),袁崇焕请求将宁远、锦州合为一镇,让祖大寿镇守锦州,何可刚替代朱梅驻宁远,赵率教守关门,袁崇焕自驻宁远,同时上书给朱由检极力称赞祖大寿等三人的才能,并说自己五年复辽的计划全靠这三人来实现,如果五年后没有实现,他将亲手将这三人斩杀,自己到司法部门领罪服死。

【关外大将四五人,事多掣肘。后定设二人,以梅镇宁远,大寿仍驻锦州,至是梅将解任,崇焕请合宁、锦为一镇,大寿仍驻锦州,加中军副将何可刚都督佥事,代梅驻宁远,而移蓟镇率教于关门,关内外止设二大将。……帝可之,崇焕遂留镇宁远。自肃既死,崇焕请停巡抚。及登莱巡抚孙国桢免,崇焕又请罢不设。帝亦报可】

这个就是向皇帝要他手下将领的人事权了,这三个人都是袁崇焕提拔的,自然都是袁崇焕的嫡系了,第一个问题解决,

同时辽东的其他高级文官也罢免不设,这就解决了地方上文官的制约,第二个问题解决。

关外本来四五个人相互制约,袁崇焕找理由合并,最后关外只有两个人,第三个问题解决。

第四个问题就是毛文龙了,但是呢,毛文龙依靠崇祯是解决不了的,因为毛文龙本身就是军阀化的,崇祯罢免不了他,既然正常手段解决不了,那就非正常手段吧,直接杀了毛文龙。

袁崇焕将军队军阀化过程,及袁崇焕被杀原因分析

崇祯听到毛文龙被杀的消息,用的词是“意殊骇”,毛骨悚然啊,这很造反就没区别了。

崇祯二年(1629年)五月。帝骤闻,意殊骇,念(毛文龙)既死,且方倚崇焕,乃优旨褒答。俄传谕暴文龙罪,以安崇焕心,其爪牙伏京师者,令所司捕。

袁崇焕将军队军阀化过程,及袁崇焕被杀原因分析

这个事情就很骇人听闻了。虽然这种事情袁崇焕已经不是第一次干,当年在孙承宗手下的时候,就已经不经程序杀过人

【崇焕尝核虚伍,立斩一校。承宗怒曰:“监军可专杀耶?”】,

只是,后来发生“己巳之变”,袁崇焕不得不南下回援,

崇祯将袁崇焕下狱后,其麾下的祖大寿不顾京师的安危,直接带领关宁军离开尚在后金军蹂躏下的京城撤回山海关,直到袁崇焕写信给祖大寿,方才将其召回【帝取崇焕狱中手书,往召大寿,乃归命】

这就已经说明,袁崇焕已经将军队半军阀化了,祖大寿只听袁崇焕一人的,崇祯调动不了。

可千万不要说,袁崇焕军队威望高,士兵军官为他抱不平啊,皇帝让你治军,你把军队军阀化,这可不是治军严能说的通的。

袁崇焕之死,最关键的原因就是不仅辜负了崇祯的信任,并且不断触及封建王权中最敏感的部分,殊不知古往今来,人臣之祸,起于操权,而速祸之权,莫重于制兵,现在袁崇焕这两者都齐活了,又不知进退,安能有相全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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