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國》有沒有嚴重歪曲歷史為“法家”唱讚歌?

《大秦帝國》是一部“現象級”文學作品,甚至可以說是“里程碑”作品。

在它之前,無論是二月河的康雍乾三部曲,還是熊召政的張居正,或是臺灣作家高陽的紅頂商人胡雪巖,都還只是停留對“個體”在制度社會背景下的“權力遊戲”、“財富遊戲”的經驗剖析,直白地說,都是社會大變革時代的“精英行動指南”。

而《大秦帝國》上接姚雪垠《李自成》、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和陳伯達《四大家族》的雄心傳統,進而追求對一段歷史、一種制度文化的“重新評價”,其格局已經遠遠超過改革開放時代的一系列“歷史小說”。

《大秦帝國》有沒有嚴重歪曲歷史為“法家”唱讚歌?

這種變化與另一條時代變遷的暗線深切契合。

在互聯網興起後,曾經依託“電視劇”(“戲說、傳奇、正劇”)佔據統治地位的“評書”歷史知識體系受到了“上下夾攻”:

一方面是社會主流話語權逐步轉移到改革開放後經歷過完整九年義務制教育的代際之手,隨之而起的是,藉助央視“百家講壇”公信力背書的“學術明星們”,用一個個“教授”、“副教授”頭銜將全社會的歷史認知最大公約數提升到了“初、高中”教科書水平。

一方面是基於教科書歷史解釋體系與社會多元化脫節的背景,藉助論壇等早期社交工具逐步推廣、聚集的“再解釋”人群,《明朝那些事兒》和“煮酒論史”體為代表的“通俗說史”就在此條件下成為了傳播爆款。

不過,無論哪一方面,其歷史寫作的史實運用往往僅停留於二十四史的白話文翻譯,或是各種野史段子的故事發揮上,整個知識框架更是從未超越初、高中歷史教科書的水平。

但是,正如數學課本+《人民日報》催生出一群熱衷破解哥德巴赫猜想的“民科”;政治課本+《易經》催生出諸多融合佛、道、儒、墨,貫通古今的“民哲”一樣;歷史課本+論壇也一樣催生出了為數眾多的“歷史民科”,各種名詞解釋、群體立場、皮肉哲學與古人“史論”的白話文翻譯結合,構成了一套全新的“論壇歷史觀”。

“論壇歷史觀”層層包裹的內核,仍是課本中根深蒂固的“辯證唯物主義”敘事,只不過階級立場在歷史故事的“階級”角色虛化之後,代之以新的“立場身份”,比如民族、國家、姓氏、地域等等,本身就似是而非的“名詞解釋”被重新賦能,劃入一個又一個的敘事板塊,成為“論點”的“論據”。

非常幸運的是,經由孫皓暉先生之手,

《大秦帝國》成為了“論壇歷史觀”第一個成型的傳播作品,又在一部又一部的電視劇之後,重構了很大一部分受眾頭腦中的“斷代史”。

正因為如此,討論《大秦帝國》有哪些地方不符合“史實”,完全毫無意義,因為它從頭到尾,都是先有“結論”,後有結構,最後堆砌事件、情節、人物的“傳播產品”,本質上就是“架空敘事”,而並非歷史環境下的“情節敘事”。

如果說,《大秦帝國》是一部“歷史著作”,我們可以將其概括為“以論代史”,但它又被眾多擁躉們寬容地稱為“文學作品”,那麼,這個詞彙就完全不能適用,哪怕孫皓暉先生曾不止一次地以“歷史”的名義去大談“秦史”的重構,乃至於西周是一個“聯邦制”國家云云。

正是這種“非驢非馬”的糾結,讓人只能坐視大眾的“秦史記憶”在事實上被不斷篡改,因為在“全民創富時代”逐漸遠去,“大國崛起時代”隆隆而來的時刻,一個細節豐滿的“高、大、全”,一個祖上闊過的“帝國起點”遠比任何干癟的事實講述更有吸引力。

說到底,就四個字:

現實需要。

所以,《大秦帝國》實際上塑造的是一個糅合著今天國家主義幻想的“假商鞅”,以及完全不存在的“假大秦”。

“真大秦”究竟什麼樣,在下文中詳述,本文就說說“假大秦”的根兒。

任何一個改革開放前受過教育的人,對“批林批孔”的經歷都絕不陌生,聲勢浩大的“儒法路線鬥爭”宣傳,催生了無數大字報和豆腐塊文章,等於是通過“運動”的方式,給歷朝歷代都加諸了一套“儒法鬥爭”的解釋,秦國、秦朝更是被前所未有地提升到了特殊的地位。

《大秦帝國》有沒有嚴重歪曲歷史為“法家”唱讚歌?

問題是,這些“汗牛充棟”的解釋,也僅僅是解釋,在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一直到1980年代才陸續整理發佈成果,至於裡耶秦簡更是在2000年左右才出土,晚出的其他簡牘資料,更是沒有能夠納入“儒法鬥爭”的歷史解釋體系之中。

也就是說,所謂的“變化”,不過是拿著一樣的史書“發揮階級鬥爭想象力”進行的重新書寫,無論是與秦朝的歷史,還是法家的學說,都關聯極少,基本上是一種先講故事再拆論據的方式。

其實,只要有一定的文言文閱讀基礎,對照《商君書》、《韓非子》的言論來看“法家”,其中最核心的都是“治人術”,也就是統治民眾的技法和手段,包括愚民,弱民,疲民,辱民,貧民等等拼命加強對個體的管制,將民眾塑造成為專門服務於“耕戰”的原子化個體,用利益誘惑人,用力量恐嚇人,從而完成對個體的調動和改造。

哪怕是公認的《商君書》中涉及到“制度設計”的《境內》、《定分》、《徠民》等篇,按照真正的“歷史唯物主義”視角,也完全看不到“社會改造”或是“階級國家進步”的成分,更何況其中的《徠民》篇一眼可知屬於商鞅死後的作品,連“長平之戰”都寫進去了。

但是,基於“宣傳”意義的“歷史解釋”是“不講理”的,甚至是“不講事實”的,削足適履完全是常事,整個商鞅變法的“封建社會”代替“奴隸社會”的敘事,完全是建立在一系列的史實歪曲的基礎之上,而《大秦帝國》恰恰只是這個邏輯基礎的延續。

之所以說是“延續”,而非“複製”,根本原因在於時代的變化,階級鬥爭敘事已經無法觸動受眾,那麼,將“新銳”的“大國崛起”敘事,尤其是將“落後就要捱打”的近代屈辱史移情到秦國身上,觸發民族記憶的共鳴,就成了最好的選擇,更何況還有大秦帝國一統天下的結果作為“例證”,更是能夠將現實與想象結合。

那麼,這個有錯嗎?

如果說,《大秦帝國》沒有重構“秦史”認知的雄心,作為一部“架空小說”,完全不是問題,但是,正是由於上述現實訴求的爆發,造成了作者孫皓暉先生對於自身定位的膨脹,開始四處以“史”為名。

現實是,《大秦帝國》從根本上混淆了一個概念,那就是“國家”。

大秦也好、大漢也罷,本身都是“王朝國家”,他們所施行的,是以統治家族為核心的“盜賊政治”,也就是“竊國者侯”,以天下人為魚肉的“家天下”,所有的國民的“奉獻”,本質上都是在為這群“竊國之賊”添磚加瓦,在此條件下,“王朝國家”和“人民”本質上是利益對立的“統治”與“被統治”關係,“剝削”與“被剝削”關係,而《大秦帝國》卻將其塑造成了一個“赳赳老秦,共赴國難”的“利益共同體”,乃至於泛化出了“老秦人”之類的“人群共同體”的故事。

這一系列的虛構,徹底混淆了“王朝國家”和“現代國家”的概念,讓本就對於中國歷史、世界歷史一知半解的眾多讀者們,對“國”與“家”的關係,“集體”與“個體”的關係,重新退回到了漢朝初年黃老學派與儒家學派爭論時的認識水準:

黃老學派堅持,帽子再破,也要戴在頭上,鞋子再好,也要穿在腳上,所以,哪怕君如桀紂,也不能以下犯上。

儒家學者堅持,桀紂不義,當誅,而且要理直氣壯、大張旗鼓地誅之。

誰說的對呢?自己想吧。

當然,更可笑的是,所謂“反儒興法”的《大秦帝國》所展示的諸多美德,其實往往是“法家”所反對的,比如對於言論,商鞅變法中的態度是說壞的,發配邊疆,說好的,也發配邊疆,見《史記·商君列傳》:

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者,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令。

再看看下圖中“秦孝公”的說法:

《大秦帝國》有沒有嚴重歪曲歷史為“法家”唱讚歌?

這調調成了“子產不毀鄉校”了,恰恰是“儒家”讚賞的狀態,而非“法家”的態度,而這,只是諸多笑話中的一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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