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波:李鴻章是個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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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治波:李鴻章是個什麼東西?

這幾年,有些電視劇拍得很好看,劇情起伏跌宕,表演功夫到家,觀眾不但愛看,看過之後還街談巷議,讚不絕口,譽之為突破性的力作,如《雍正皇帝》《走向共和》等等。但是,被精彩劇情所掩蓋的歷史觀與思想傾向上的嚴重問題卻被人們忽略了。比如,一個開歷史倒車、閉關鎖國、大興文字獄的專制暴君,卻被《雍正皇帝》吹捧為勤政為民的賢君,一個妥協賣國、劣跡斑斑的李鴻章卻被《走向共和》美化為忍辱負重、功勳卓著的功臣。

對李鴻章的肉麻吹捧,筆者開始不知其意,後來看了《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一文並得知作者正是《走向共和》的策劃人之一,方才明白了他們的思想傾向和用意所在:凡是辦洋務尤其是對外妥協的買辦人物,他們都要加以美化,反之則加以醜化,為此不惜歪曲歷史。

其實,歷史上的李鴻章,絕非《走向共和》中美化的那樣忍辱負重、功勳卓著,而是一個沒有操守、乏善可陳的歷史丑角,更準確地講,李鴻章是一個漢奸賣國賊。

林治波:李鴻章是個什麼東西?

先說說李鴻章的所謂“功業”。李一生最大的“功業”就是辦洋務,而最大的洋務就是購買洋艦,組建北洋水師。為了這支北洋水師,清政府總計花費上億兩白銀,裝備了當時亞洲最大的鐵甲艦,而結果卻一敗塗地。李誇耀北洋水師“攻守多方,備極奇奧”、“發十六炮,中至十五”,而在實戰中命中率卻極低。據統計,黃海海戰中日艦平均中彈11.17發,而北洋各艦平均中彈107.71發,北洋艦隊火炮命中率不及日本聯合艦隊九分之一。北洋水師之敗,除了訓練無素,還歸咎於李鴻章的“棄戰保船”戰術,而這一戰術的本質是李將艦隊視為自己的私人武裝,愚蠢自私的“棄戰保船”非但未能保住船,反而使艦隊在威海港內束手待斃,被日軍全殲。如不是李鴻章的愚蠢和自私,甲午之敗絕不至於如此之慘、如此丟人。清臣文廷式氣憤地慨嘆:北洋水師“糜費千萬卻不能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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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戰爭失敗以後,倘李鴻章等人有膽有識、意志堅定,不向日方求和,而將首都遷至西安,與日本作持久戰,也不至於簽訂《馬關條約》那樣至為屈辱的不平等條約。因為,經過甲午戰爭的消耗,以當時日本的國力是無法與中國作持久戰的,西方列強也不會坐視日本深入並獨佔中國腹地。總之,中國的甲午之敗雖有其必然性,但敗得如此之慘,進而給中國造成如此之深重的傷害,李鴻章難辭其罪。有人以清廷腐敗、國力衰弱為李辯護,但即便在那樣的時代,也有左宗棠力挽狂瀾、平定新疆的佳績,故而李的妥協誤國並不是時代侷限和客觀條件所能完全解釋得了的。

再說說李的用人。在官場上,李著重培植的人是自己的兒子李經方和乾兒子盛宣懷,其任人唯親幾乎不加遮掩。甲午戰爭中,李用了兩個同鄉,一個是陸軍統帥葉志超,一個是水師提督丁汝昌。這兩個人,一個貪生怕死,臨陣脫逃,致使入朝清軍陷入群龍無首的亂局;一個不懂海軍,平庸無能,致使北洋艦隊喪師黃海,一敗塗地。

那麼,李的品德如何呢?

許多材料證明,李從辦洋務中發足了洋財,成為“富甲海內”的大官僚大買辦。留美的洋務要員容閎說李“絕命時有私產四千萬兩以遺子孫”,時人風傳“宰相合肥天下瘦”,可見李在民眾中的口碑之差。1895年,翰林院張謇等聯名向朝廷奏參李鴻章,揭露說:“……倭來船則放之,倭運開平煤則聽之,倭諜被獲,非明縱則私放……軍械所歷年所儲槍炮多被監守盜賣。……有銀數百萬,寄存日本茶山煤礦公司,伊子又在日各島開設洋行之所……”李鴻章作為朝廷大員,對於日本的侵掠聽之任之,只顧自己發財致富,李氏父子既然是這樣的人,難怪日本在甲午戰後與中方談判賠款條約時,點名要和李氏父子談,而拒絕清廷派遣的其他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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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5月中國特使李鴻章到俄羅斯祝賀俄皇加冕

最能說明李鴻章品行的事情,是其1896年作為祝賀俄皇加冕的中國專使赴沙俄時,與俄方簽署出賣中國東北利益的《中俄密約》並接受鉅額賄賂。美化李鴻章的人一再否認此事,而證據只是沙俄財政部長維特回憶錄中的一句話:“說李鴻章受了俄國政府的賄賂,我必須說明這個謠言是毫無根據的。”但沙皇東宮檔案資料卻證明,維特沒有說實話,李鴻章與俄方簽訂《中俄密約》並受賄確有其事。密約簽訂後,維特和李鴻章訂下私人協議,只要《密約》能夠順利執行,李某便能得到300萬盧布(約合190萬美元)的酬謝。國內有人對李鴻章在當時寄給總理府的電報中數次替俄國恫嚇清朝感到迷惑不解,其實一點也不難理解,李受了賄,怎能不吃裡扒外?據華俄道勝銀行董事長德米特里·烏赫託姆斯基回憶錄《對清國戰略上的勝利》記載:“《中俄密約》簽字後的第二天,財政部辦公廳主任羅曼諾夫與烏赫託姆斯基、總辦羅啟泰在一份向李鴻章付款的協定書上簽字。協定書規定,頭一個100萬盧布在清帝降旨允准修築中東鐵路後付給,第二個100萬盧布在簽訂鐵路合同和確定鐵路路線後交付,第三個100萬盧布則等到鐵路工程全部竣工後才支付。這份議定書並沒有交給李鴻章本人,而是作為絕密文件由俄國財政部收藏起來。”這筆錢作為一個專項基金存在華俄道盛銀行,歸財政部總務廳管理支配,名字就叫“李鴻章基金”。據記載,俄方先後三次給李鴻章、李經方父子支付款項,其中一筆是俄國專使吳克託穆親王到北京交給李鴻章的。據《沙俄財政部檔案彙編》記載,李鴻章一共接受了沙皇俄國170.25萬的盧布的賄賂(有李鴻章派人提取款項存條和當日提款的記錄)。據《我所知道的李經方——北洋雜聞錄》記載,由於沒有得到俄方許諾的全額款項,李鴻章的兒子李經方曾抱怨說:“俄國人花小錢辦大事,最不講信義,老爺子為了他們捱了多少罵,最後跟打發要飯的差不多”。其實,在此之外,李鴻章還接受過俄方另一筆賄賂:1898年3月22日,沙俄給李和總理衙門張蔭桓各50萬元賄賂賂(張蔭桓實得25萬),旨在催促中方儘快簽署《旅大租地條約》和稍後的《續訂旅大租地條約》。李鴻章在俄國人指定的時間之內完成了“任務”,使遼東半島實際成為俄國獨佔的殖民地。可見,李鴻章受賄賣國有多方鐵證。維特的否認是為了掩飾沙俄政府行賄的不光彩行為,並不足信。撇開其他的事情不論,單此受賄賣國一項,即足以證明李鴻章品質之敗壞。

林治波:李鴻章是個什麼東西?

與此形成對照的是,當時的另一位官員許景澄在負責中東鐵路交涉過程中,俄國人曾許以1.5萬兩銀子作為每月的辦公費,可以由許隨意支取,以便在中東鐵路上攫取利益,被許嚴拒,許且把已到帳的1萬兩銀子上交總理衙門。這件事情說明兩點:一是沙俄慣於行賄伎倆,許當時不過是三品頂戴,俄方尚加以賄賂,對重臣李鴻章行賄以謀取在華利權是毫不奇怪的事情;二是許、李相比,形同冰炭,如隔雲泥,三品頂戴尚知愛國拒賄,保全人格,而李身居首輔大臣之尊居然為錢財而出賣祖國利益,真是無恥之尤。瞭解李人品的清廷官員在其使俄之前即有所擔憂,如張百熙在給慈禧太后的奏摺中說道:“李鴻章決無禦侮於樽俎之心……李鴻章此行,必陰託於俄矣。”事情的發展果被張氏不幸言中。

至於生活上,有人吹捧李鴻章簡樸,也是站不住腳的假話。事實恰恰相反,李熱衷於享用洋酒、咖啡和高檔洋貨。據梁啟超的《李鴻章傳》記載:李“每膳供雙雞之精汁,朝朝經侍醫診驗,常上電氣。”連《走向共和》的導演都承認李鴻章生活奢侈,喝的水都是從荷蘭進口的。

林治波:李鴻章是個什麼東西?

某些人對李鴻章的吹捧,說句不好聽的,是拿著雞毛當令箭,拿著王八當聖賢,這是對歷史的歪曲,對觀眾的欺騙,也暴露了一些人的買辦思想本質。

把李鴻章這個大買辦、大漢奸豎起來,偽裝成一面正面的大旗,這些人就可以沿著李鴻章道路前進並得到堂而皇之的歷史解釋和現實掩護

(作者系人民日報社四川分社社長;來源:崑崙策網,轉編自“申化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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