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2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9 年12月 1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2019年12月13日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3日,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7,145万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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