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西姜山鎮原人大主席王軍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被批捕

萊西姜山鎮原人大主席王軍涉嫌貪汙、受賄、濫用職權被批捕

今天,青島新聞網記者從12309中國檢察網獲悉,近日,萊西市原姜山鎮人大主席王軍(正科級)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萊西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萊西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王軍決定逮捕。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早前報道

萊西姜山鎮原人大主席王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日前,萊西市紀委市監委對萊西市姜山鎮原人大主席王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在土地徵收補償工作中失職失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涉嫌貪汙犯罪;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王軍作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萊西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萊西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軍開除黨籍處分,由萊西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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