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2億多元拍得房產後“變卦”,760萬元保證金“買”來司法拘留

12月1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廣東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獲悉,女子盧某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以2億多元拍得一處房產,比評估價5416.4萬元高出1.71億元。但其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拍賣尾款,構成悔拍。法院依法決定對盧某罰款10萬元、司法拘留15日,不予退還750萬元保證金。

今年11月26日,法院依法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以3792萬元為起拍價拍賣房產,共有14人報名競拍,競買人盧某於當晚8時14分第六輪競價中點擊加價1869次,直接從第五輪競價的3832萬元加價到2.2522億元,較評估價5416.4萬元高出1.71億元,競買到司法拍賣房產。

根據拍賣公告,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於2019年12月7日前將剩餘價款交付法院指定賬戶,但盧某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納剩餘價款。順德法院表示,對該拍賣房產的競買風險、競價規則、支付拍賣款期限等事宜,在司法拍賣網頁均通過拍賣公告進行了明確提示。

北青報記者從公告中看到有關悔拍的特別提示,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對於在司法網拍中擾亂司法拍賣秩序的行為(競買人惡意抬價、買受人悔拍或因買受人不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司法解釋規定的競買資格而被撤銷拍賣等),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還提到,自2018年至2019年9月,法院已對56名擾亂網絡司法拍賣秩序的競買人、買受人予以罰款。對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法院移送強制執行,並依法採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消費等措施進行信用懲戒。請競買人謹慎決定競買行為。

法院認為,盧某在知曉網絡司法拍賣操作流程和規則情況下,沒有真實購買意願而明顯惡意加價,在競拍成交後拒不支付拍賣餘款,其行為嚴重干擾了司法拍賣秩序,對法院正常處置被執行人財產造成妨礙,情節嚴重。

12月11日,法院作出執行裁定書,裁定將上述房產重新拍賣,盧某不得參加競買;盧某交納的保證金750萬元不予退還。

12月13日,法院對盧某依法實施拘留並交公安機關看管;盧某若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繳納罰款,法院還將依法對其強制執行。(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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