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九部门联合出手,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速新闻记者 高云龙)12月17日下午,记者从全市深化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推进会获悉,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宿迁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宿迁中心支行等九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宿迁九部门联合出手,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明确,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监管二手手机、二手笔记本电脑、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及废旧物品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典当业、小屠宰场等重点行业,对为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给予帮助,或包庇、窝藏、帮助毁灭证据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人员刑事贡任。依法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查处、重点整治“涉黄、涉赌、涉毒”场所行业,重点打击组织者、经营者和幕后操纵者、“保护伞”。依法严厉打击假借“房贷”“车贷”“校园贷”“无抵押贷”等民间借贷之名,实施虚增债务、转单平账、暴力软暴力讨债等“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对未取得合法资质、超范围从事金融借贷业务的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坚决依法査处、取缔。

《通告》指出,自发布之日起90日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掲发“盗抢骗”“黄赌毒”“套路货”违法犯罪活动,对在打击违法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规定予以奖励。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将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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