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奇葩!這家上市公司受騙致損失3.7億 交易對象聯合做局

(原標題:奇葩!這家上市公司受騙致損失3.7億,交易對象聯合做局)

清流|奇葩!这家上市公司受骗致损失3.7亿 交易对象联合做局

作者|梁耀丹

因為合同詐騙損失3.7億而未及時通報,湘電股份(600416.SH)被上交所通報批評。

12月16日,湘電股份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周健君、董事會秘書李怡文收到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下達的紀律處分決定書《關於對湘潭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上交所通報批評決定書表示,經查明,2019年7月1日,湘電股份披露子公司湘電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國貿公司”)涉及經濟合同糾紛的風險提示公告稱,國貿公司開展的多筆紙漿貿易業務中,交易對方涉嫌合同詐騙。經核實,國貿公司已於2019年5月25日向湘電股份報告了交易對方的紙漿庫存倉庫管理人員失聯而無法提取貨物的情況。湘電股份於當天向公安機關諮詢並報案,並於5月27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公告表示,湘電股份應當在知悉詐騙事項發生後,以臨時公告形式及時對外披露上述事項。但湘電股份遲至2019年7月1日才披露相關公告,重大風險事項信息披露不及時。

清流工作室注意到,國貿公司此次受騙所涉的合同總金額合計3.7億元。國貿公司為此開出的3.7億元信用證已全部貼現,並面臨被追索承擔付款責任的風險。此外,國貿公司另有合計金額1.9億元的貨物尚保存在涉嫌詐騙方控制的倉庫無法取回,國貿公司可能因此承擔的損失合計達到5.6億元。上述合同詐騙可能對湘電股份產生的損失,佔湘電股份2018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絕對值的29.29%,達到應當披露的標準。

事情來龍去脈是怎樣的?

根據湘電股份7月1日披露的公告,國貿公司是上市公司全資子公司。此前,國貿公司與上海煦霖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上游供方,以下簡稱“上海煦霖”)及上海弘升紙業有限公司(下游需方,以下簡稱“上海弘升”)開展多筆紙漿貿易業務。

國貿公司從上海煦霖採購紙漿並存放於第三方倉庫上海堃翔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堃翔”)。上海弘升付款後,直接從上海堃翔取貨。由於上海弘升近期發生逾期付款現象,國貿公司為了保證能按期支付銀行信用證,擬將貨品變現時,發現上海堃翔管理人員失去聯繫,無法完成貨物變現。經上海及湘潭警方查證,上海煦霖、上海弘升、上海堃翔的實際控制人均為同一人。目前其實際控制人陳力鈞涉嫌合同詐騙、信用證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已主動投案,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業已正式立案偵查。

清流工作室從天眼查看到,從工商信息上看,上述三家公司確實存在諸多關聯。上海弘升的二股東和監事是一名名為楊燕的自然人,而楊燕是上海金元寶實業有限公司的二股東,上海金元寶實業有限公司的大股東是陳力鈞,而陳力鈞是上海煦霖的大股東。與此同時,陳力鈞在2016年1月以前曾擔任上海堃翔的股東和監事。

目前,湘電股份已嘗試通過法律手段追回因合同詐騙蒙受的損失。

根據湘電股份16日晚最新披露的《關於子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國貿公司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已經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相關訴訟案件。公司於2019年12月13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湘潭中院”)簽發的(2019)湘03民初137號民事判決書。根據判決書結果,法院駁回了國貿公司的訴訟請求。國貿公司的訴訟請求是:請求終止支付原告向第三人開具以被告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項下的款項3082.83萬元;請求判令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費用。

公告表示,本次訴訟判決為一審判決,因該判決尚未生效,且國貿公司將依法提起上訴,該判決暫不會發生法律效力,因此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具體需要以二審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而定。

據媒體報道,在涉嫌詐騙合同暴露之前,湘電股份剛剛經歷了上市17年以來的最大虧損。

湘電股份在4月26日公佈的2018年年報顯示,其實現歸母淨利潤-19.12億元,同比減少20.03億元,為自2002上市以來的年度最大虧損。其中,2018年一至四季度分別實現歸母淨利潤-1.82億元、-3924.61萬元、-2.09億元、-14.82億元。其中第四季度的虧損佔比全年虧損近8成。

梁耀丹是清流工作室高級作者,常駐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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