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工作不断深入,现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川县英旺乡原观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节景财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用于赠送的问题。节景财在担任原观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公款吃喝3次,花费336元; 2015年6月19日,节景财经手购买木耳3斤(每斤150元),用于给村里办事送礼,花费450元;共计786元,均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9年9月19日,县纪委给予节景财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丹州街道郭俭社区党支部书记吴铜科、主任唐锁明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2017年1月22日,郭俭行政村村委会召开会议,支书吴铜科提出村干部在村务工作中比较辛苦,建议给7名村干部每人发放一份春节慰问品,村委会主任唐锁明及其他村干部均表示同意。随后村委会在党湾街老贾粮油门市上进行了采购,给吴铜科、唐锁明等七名村干部每人发放了一份春节慰问品(米、面、油等)。2019年9月19日,县纪委分别给予吴铜科、唐锁明二人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川县原牛家佃乡布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赵荣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赵荣发在担任原牛家佃乡布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公款吃喝、购买烟酒7次,花费2017元;违规购买土特产5次,花费5055.5元;违规报销个人费用1200元;共计8272.5元,均在村集体账务中报销。2019年11月21日,县纪委给予赵荣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宜川县原牛家佃乡布里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赵卫兵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1年12月3日,时任布里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赵卫兵为协调该村路灯事宜,在宜川县川外川火锅店招待吃饭,共花费1500元,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9年11月21日,县纪委给予赵卫兵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净化思想,敬畏纪律,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自觉做到结合融合,在守初心中增定力,在担使命中破难题,在找差距中明方向,在抓落实中见实效。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工作上的“疲劳综合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不断加大对“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深挖“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持续形成压力和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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