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检察官,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风雨同行!

3名检察官,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风雨同行!

“未”爱引路 呵护成长

从2012年进入检察院,李娟的身份从助检员到检察员,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她的身份变了又变,从公诉干警到刑事检察部干警,再到第二检察部主任,唯一没变的身份,是未检人。我有一次问她,为什么还要把未检工作带到第二检察部呢?她和我说“从事未检工作一天,那你这辈子就都是未检人。”

重拳打击,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蓝天。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娟从公安民警交谈中得知有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和监护人遗弃患病婴儿致死两条犯罪线索,便立即启动了立案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公安机关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李娟对二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普法教育,使二人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触犯了法律,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认罪认罚。在法庭上,被告席上的成年人泣不成声,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表示认罪悔罪。

铿锵玫瑰,用柔情唤醒失足的少年。在办案过程中,李娟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2019年10月,李娟前往临汾市看守所讯问未成年人李某某,让她没想到的是,李某某家中竟无一人愿意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场,李娟便通过公安民警、邻居、亲友等多方打听,了解其家庭情况,才知道李某某父亲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母亲因此离开,李某某与父亲积怨颇深。在劝说法定代理人无望后,李娟多次请村委会、妇联等组织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配合讯问,并在多次讯问期间用真诚去感化他,用真心去温暖他,了解他的困惑和需求,帮助他解决困难。虽然到现在李某某的父母仍未去看守所看望自己的孩子,但从李娟身上我相信,只要我们更加努力,给失足的孩子更多时间、耐心和爱心,他们将终会回馈社会一份美好。

这是李娟的故事,也是全体寿阳未检人的故事。

3名检察官,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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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永远的责任与担当

王卫国,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从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到第一检察部,一路铿锵前行,多了的是一份公正司法的责任与担当,不忘的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职业操守;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

初入反贪局

无论对自己,对家人,都是以案为重,以公为先。节假日对他而言是一种奢求,通宵达旦的加班工作对他来说却是家常便饭。由于长年战斗在工作一线,他对家庭的照顾少之又少,甚至结婚的时候只请了3天婚假,便主动回到工作岗位,全身心地投入一起专案的办理。对家人,虽然心怀愧疚,但对于检察事业,他无愧于自己的职责。

步入批捕,迈入公诉

恰逢高检院确认“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寿阳县院围绕专业化、规范化、实效化,开始全面落实此项改革。王卫国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如在办理一起重特大贩毒案件中,王卫国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与法律适用关。在批捕阶段,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明确办案思路;督导办案进展,不断充实证据材料,为案件顺利起诉奠定扎实证据基础。在诉讼阶段,得利于前期详实的证据储备,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提升,通过有力的庭审指控,将8名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准确打击了犯罪,严惩了犯罪分子,体现了司法公正。

第一检察部再出发

2019年,经过内设机构改革,王卫国来到了新组建的第一检察部。科室承担的职能更多了,相应的工作更加繁杂,肩上的担子也变得更重了,但唯一不变的,是他执法为民的初心与使命。“有没有赔偿被害人,是否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这是在部门干警办案中王卫国经常问的一个问题,他关心的,是社会矛盾有没有化解,被害人的利益有没有得到保障;“企业的经济损失有没有挽回?有没有办法挽回”,这是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王卫国着重解决的问题,他关心的,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是否受到影响,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平等的司法保护;“这个案件有没有发出检察建议?有没有检察机关在社会治理方面可以做的工作?”,王卫国关心的,是检察工作在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方面是否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王卫国用青春诠释着对检察工作的热忱,用行动展现着检察事业的使命,面对每一个案件,秉公执法,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名检察官,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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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民行路,愿做早行人

王雪玲

时间如白驹过隙,眨眼间我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已足足有七个年头,回望七年的民行检察生涯,用痛并快乐着来形容它,一点都不为过。

民行检察宣传,洒出的是汗水,收获到是信任!民行检察工作群众知晓低,为让人民群众了解、信任和认可民行检察工作,宣传工作必须跟得上,为此,我和民行科的其他干警一起先后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乡镇集中授课、与走访对口部门等各种方式,一次次将民行检察法律知识送到老百姓的身边,让老百姓真正懂得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走的沟坎多了,老百姓走的弯路就变少了,虽然我们的脚是痛了些,但民行检察工作在老百姓心中扎了根,开了花,我们就是快乐的!在民行检察宣传的道路上,我愿做个早行人,为寿阳民行检察早一天真正与民同行起来而不懈努力!

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只为让公平正义比太阳更有光辉!记得初次接待申请监督的当事人,当事人在诉说判决不公时向我投来的充满无比希冀的目光令人难以忘却,它让我懂得了做好民行检察监督工作,仅有满腔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求要我们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只有如此,重新开启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之门才会成为可能,中国功夫,要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做好民行检察工作要真功夫,也要内外兼修,既要有执检为民之心,又要有立检为公之功。一份份法律监督文书凝结的是民行检察人的心血,收获的人民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我愿做个早行人,不断锤炼自己,早一些补足自己的短板,让检察之剑因此而更加锋利,让检徽为此更加熠熠生光!

公益诉讼,愿为伊消得人憔悴!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展开,这一新增的民行检察业务为民行检察人带来了新挑战,做为民行部门负责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让行政机关正确认识这项新工作,取得他们支持与配合。2017年7月开始,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了解行政执法存在的困难等成为必要的调研课,酷暑严寒中,我们获得了第一手资料,通过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最终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逐步建立,如何更有效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效,协同督促行政机关在诉前程序中解决公益诉讼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为我们公益诉讼工作探索和创新的方向。在大量调研其他院在诉前程序中解决公益诉讼各种方案后,我们提出了通过诉前沟通交流工作机制来解决公益诉讼问题,并出台了《寿阳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工作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我院于2018年6月7日成功召开了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沟通交流会,创新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监督机制,为全省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该案当年入选省院发布的第二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三年间,2017年,我院办理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18年,我院办理了山西省首例保护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诉案,2019年,我院所办理的羊头崖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26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一份份荣誉既是对我们辛勤付出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在保护公益道路上,我们一直提醒自己莫道出早行,更有早行人,做好公益守护人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探索创新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为此,作为民行检察人,甘愿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只愿寿阳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人们生活更美好!

3名检察官,追求公平正义之路上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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