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案施策靈活執行 以物抵債和諧結案

近日,公主嶺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成功執結了一起涉案總金額達64.5萬元的民間借款糾紛案,切實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郭某某、陳某某因經營需要,先後向某投資有限公司借款62萬元,明確約定了利息及還款期限。之後,郭某某、陳某某未按期還款,被某投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案件經歷一審、二審,法院最終判令郭某某、陳某某償還某投資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共計64.5萬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辦案人王海亮多次找被執行人郭某某、陳某某談話,二人承認借款事實,但強調由於經營資金鍊斷裂無力償還借款。辦案人通過各種渠道查找被執行人的存款、房屋、車輛等財產信息,均無可供執行財產。


就在該案陷入執行僵局時,辦案人王海亮瞭解到被執行人原來經營服裝生意,尚有一批羊絨服裝未出售,貨值40多萬元。鑑於此,王海亮多次找申請執行人及被執行人郭某某、陳某某協商,不厭其煩地做雙方工作,終於達成一致,決定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歸還部分欠款。在執行人員主持下,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同意以被申請人的庫存服裝抵償欠款44萬元,申請執行人同意減免10萬元欠款,剩餘10.5萬元欠款雙方簽訂還款計劃,由被執行人2年內還清。在和解協議簽訂當日,辦案人王海亮帶領幹警褚立威為儘快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勝訴權益,連夜清點服裝數量至凌晨1點,終於將全部抵債服裝清點完畢,交付申請執行人。至此,這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圓滿執結。執行幹警不辭辛苦、和諧執行的敬業精神也得到案件雙方當事人和當地群眾的一致好評。

 

公主嶺市人民法院通過變通思路、因案施策,採取以物抵債的執行方式和舉措,推動案件執行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因案施策靈活執行 以物抵債和諧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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