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顺昌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南平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2019-2021年)工作的通知》(南政办〔2019〕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全面推进我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稳就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七大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要求。至2021年底,全县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全县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二、主要措施

(一)组织实施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行动。七大绿色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县人社局配合,支持和指导规模以上企业制定职工培训计划,重点采取项目制方式开展企业员工岗前培训(针对在企业入职未满1年的员工)和在岗技能提升培训(针对在企业入职超1年的员工)。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国资办、人社局

(二)扎实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化工、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督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强化安全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和《从业资格证》(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的,企业可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申请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和商务局、人社局、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特殊群体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未就业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就业技能培训,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免费培训政策范围。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四)抓好重点产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县人社局和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产业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育婴师、茶艺师、乡村厨师、乡村旅游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五)扩大职业院校培训规模。支持县中等职业学校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制培训),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实行职业学校培训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公用经费,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县中等职业学校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对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技能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按技能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予以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节余资金可用于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和项目制培训。鼓励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创新培训方式,健全完善公共就业培训服务平台,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方式。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县级统筹、人社协调、部门参与、各乡镇(街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要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用好财政补助资金,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明确部门职责。人社部门承担政策制定、职业标准实施、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任务分解等职责,并承担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负责职业学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信和商务、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分别负责指导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商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会应积极推动企业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及制定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每年要牵头组织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2期以上,每期培训班人数不少于30人以上,通过示范引领,提高各行业企业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县人社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从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将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并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向市人社局、财政局预先申请培训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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